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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GDP实现正增长、数字经济、互联网存款业务、涉外法治人才、新基建高质量发展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董志勇:以中国之“制”凝铸更辉煌的中国之“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董志勇表示,中国经济在二季度转正,全年GDP实现正增长,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中国经济的快速恢复为全球抗疫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物质支持,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动力源,成为全球抗疫和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未来,中国也将在国际治理能力提升和国际治理体系完善中发挥更多作用。这更要求我们总结好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模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讲好中国发展故事,形成国际话语体系。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应“集中力量做好自己的事”,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方面,要深化对内改革,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快构建现代经济体系,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发挥好世界经济稳定器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快对外开放,畅通国际大循环,积极参与国际治理,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中国之“制”凝铸更辉煌的中国之“治”。
摘编自《光明日报》
【陈煜波: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陈煜波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推出一系列前瞻性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特别是网络强国战略的全面实施,成功地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人口红利转化为数据红利,探索出适合新兴市场发展环境、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十四五”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发展数字经济的机遇,加大以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将我国拥有的世界上最完备的工业体系优势转化为数据红利。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通过数据流通、共享和合作打通供应链上下游的堵点,补齐短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需要加强科技创新,高度重视数字技术与生物、材料、能源等技术的交叉融合,加强能够为数字经济时代创造新场景的颠覆性数字技术创新,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基础科学原始创新。
摘编自《人民日报》
【董希淼:客观看待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发展】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互联网存款业务,是指银行通过网络平台营销宣传、推荐销售个人存款产品。近年来,部分中小银行如一些城商行、农商行及新成立的民营银行,受限于机构网点较少、获客渠道狭窄,转向与网络平台合作,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出现和发展,固然有商业银行片面追求规模、盲目扩张等因素,但也要看到其积极作用。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存款业务,不但提高了银行资产负债匹配效率,也满足了一部分客户对金融服务方便快捷的需求,应在加强规范的同时,允许商业银行在一定比例内进行探索。更重要的是,要看到互联网存款快速发展的背后,是中小银行发展面临的窘境。中小银行资本实力较弱、负债受限较多,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因此,要继续支持中小银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优先支持中小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中小银行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低成本资金提供便利。此外,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当然,中小银行应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加强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创新各类存款产品,通过留住客户来增加存款,也应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升流动性管理能力,确保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摘编自《经济日报》
【刘晓红:着力培养符合新时代国家需要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涉外法治领域输送了大批涉外法治人才。但我们必须看到,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短板和问题,现有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都远远不能够满足新时代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如何培养一大批符合新时代国家需要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这是新时代赋予法学教育的重大使命。加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既需要宏观层面的整体布局和制度设计,也需要微观层面的教学改革和方法改进,在扩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质量和能力提升。对此,一要重构国际法学科体系,二要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三要切实提升学生外语能力,四要强化国际法律实践教育。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治理。因此,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谋篇布局,加快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培养体系、保障体系,努力培养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摘编自《法治日报》
【樊轶侠:新基建高质量发展需“分类推进、精准施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樊轶侠指出,2019年,中央提出把新一代信息基建作为发展重点,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已提出超过50万亿规模的新型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但实践中投融资缺口较大。多地区数字基建仍是以规划为重点、以产出为导向,忽视对投资效率、投资能力、融资模式的通盘考虑,质量标准设定和政府支持方式较模糊。要遵循数字基础设施的经济特点、经济分类以及国际建设经验,客观看待新基建投融资中的争议问题,助推数字基建高质量发展。以“分类推进、精准施策”为原则,加强顶层规划和区域布局,着力提高投资效率。其一,分类施策,释放潜力。其二,注重数字基建顶层规划和标准设定。其三,注重数字基建宏观布局,有加有减推动数字基建项目。其四,推动应用场景建设,结合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形成应用场景集聚效应和场景供给多元态势。
摘编自《中国财经报》
(光明网记者 郑芳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