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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提升扩大社会性流动、金砖合作、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蔡昉:以扩大社会性流动的方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蔡昉指出,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这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向上流动的通道,以扩大社会性流动的方式使更多低收入人群跨入中等收入行列,由此要重点需要关注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提高劳动参与率等几个关键问题。首先,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合理区间、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应对挑战的基础和关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收入分配,是把居民日益提高的收入转化为有效消费需求的关键。其次,更广泛的就业和创业活动是实现共同富裕之源,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首要任务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将劳动力市场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良好结合,提高有能力有意愿人口的劳动参与率。尤其是可以重点关注帮助重点人群提高劳动参与率,通过增加居民消费提高各群体的广义经济活动参与率,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拓宽转移劳动力的社会上升通道等问题。最后,形成分享生产率提高成果的社会机制。政府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普惠性社会保护;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救助性捐赠、慈善事业和志愿者活动,相应产生所谓第三次分配的效果;同时,企业也有大量机会从经营活动的方面参与生产率提高成果的社会分享。
摘编自《光明日报》
【吴洪英:金砖合作展现大国担当】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金砖暨G20研究中心主任吴洪英表示,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三次会晤上提出的5点倡议既为金砖合作“正本清源”,又给金砖合作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坚持同舟共济,加强公共卫生合作,这不仅指出了金砖国家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而且也提出了亟待解决的最紧迫的任务。金砖国家只有同舟共济,加强相互抗疫支持,并推动全球团结抗疫,才能早日摆脱疫情,成为“健康的金砖”。坚持公平可及,加强疫苗国际合作,这实际上为金砖国家抗击疫情、最终摆脱疫情指明了根本路径。坚持互利共赢,加强经济合作,这不仅阐明了金砖国家合作的初心要义,也指出了金砖国家合作的最重要目标,拓展贸易和投资、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合作,落实好《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2025》,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基石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复苏,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至关重要。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政治安全合作,这为金砖国家团结合作提出了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要求,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金砖成员国既应共同维护自身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还应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根本权力和利益。坚持互学互鉴,加强人文交流合作。这为金砖国家合作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和重要路径。五国之间的人文交流,意味着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交融和借鉴,有助于人类文明的丰富和发展,有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摘编自光明网
【刘元春、孙文凯: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刘元春、孙文凯认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势头强劲,正在逐步成长为我国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和关键引擎。当前,推动中小企业创新的一项重要做法是评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政策支持,这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精细化水平高,数字赋能力度大。除专精特新政策外,地方政府还应坚持落实培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保障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保险服务,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等政策。通过这些政策中小微企业不断激发创新活力。然而,进一步促进创新,重点要多措并举优化创新环境。目前影响我国中小微企业创新的因素主要体现在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财政税收政策、人才因素、科技赋能水平四个方面。此外,其他市场环境因素对中小微企业创新影响也比较大,主要包括产学研结合环境、所有制分割程度和市场垄断冲击。
摘编自《经济日报》
【宋方青、李书静: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厦门大学法学院宋方青、李书静表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新的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二者有效衔接,第一,要坚持标本兼治,既包括不断提高脱贫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又包括努力满足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较高层次的需求。第二,要完善政策供给,要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完善政策供给。一方面,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摘帽不摘政策,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另一方面,根据不同地区和群众的特点,增强政策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各领域各方面政策举措有机衔接、相互配套、形成合力。第三,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政府、市场、社会、个体等多元主体协同发力,实现共同行动、资源共享。第四,要强化法治保障,针对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论证,进行综合性立法或专项立法,更好满足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法治需求。
摘编自《人民日报》
【李晓壮: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迈出共同富裕坚定步伐】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晓壮指出,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取得实质进展”的一个显著的数量化标志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到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我们党始终重视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功能。共同富裕的社会一定是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贫富差距悬殊和两极分化,必然导致社会的撕裂和动荡,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具有“稳定器”或“缓冲器”的社会政治功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扩大内需,构建新发展格局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根基。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持续扩大,由此将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必然扩大内需消费,形成内部循环,进而带动外循环,推动新发展格局渐成,由此可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措施,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一环。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
(光明网记者 刘梦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