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围绕“乡村振兴”主题展开解读。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对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具有重大意义。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方面重点工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实现“两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确保粮食安全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要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一文中提到,需从政治高度看待粮食安全问题,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来抓。虽然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成效显著,口粮自给率达到100%,人均粮食占有量高于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但仍应清醒认识到,我国粮食供求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因此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把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精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确保粮食产得出、供得上,同时保证口粮绝对安全。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在此基础上推动进口来源国和渠道多元化,积极支持粮食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稳”字当头,防止规模性返贫。《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防护堤”》一文中提到,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的高度和长远目标出发,强调稳住农业基本盘。应该看到,目前一些脱贫地区的发展基础仍不稳固,仍面临多重风险冲击,必须在改善脱贫群众生活水平、脱贫产业发展、搬迁安置区建设、帮扶政策调整优化等方面下足功夫,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具体而言,不仅要精准确定监测对象,进一步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防护堤”。还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针对脱贫人口的致贫原因对症下药、精准帮扶,引导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同时还要注意到脱贫地区微观帮扶政策优化问题,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产业振兴筑牢乡村振兴之基。《让新型农村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纽带”作用》一文中提到,新型农村合作社作为经济合作组织,首要作用就是能够促进产业振兴,这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只有激活产业并最终实现产业的振兴,才能实现乡村振兴。这就需要由农民自愿以土地入股等方式参与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充分汇聚、整合起资源,增加投资吸引力,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长。一方面,由于“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凝聚人力、吸纳人才、激活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不仅可以激发乡村社会的活力和内驱力,还可以促进乡村振兴中多元主体的协商共治。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社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人的要素在乡村振兴中的汇聚与协商互动。另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社有利于整合其他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促进乡村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升,从而解决乡村社会组织聚合力不足等问题。新型农村合作社对农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促进作用,可以有效回应农民核心利益诉求。农民通过参加合作社,以联合形式成为利益共同体,也有助于他们在乡村振兴中集体行动。这是一个双方良性互动的过程。
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举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应把握的关键环节》一文中提到,目前,尽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上工作成效明显,但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村现代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立足现状,要构建“党建引领、社会参与”的现代化治理格局,不仅要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同时,由于我国各地农村资源环境禀赋、气候条件、经济社会背景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就需要因地制宜探索整治提升技术模式,充分考虑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建立健全起符合农村实际的改造模式。补足乡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仅要注重改善基础设施的“硬件”条件,还要提升智慧化、数字化等“软件”配套水平,促进互联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深度融合,深刻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效果。除此之外,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过程中,要充分激发农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参与度和内在活力,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制度建设。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