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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健康意识不断加强,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重要危险因素,环境与健康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为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本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所长施小明带来《关于编制新一轮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的建议》和《关于尽快出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建议》两份重要提案,推动社会共同努力应对环境与健康问题。
施小明表示,2007年,原卫生部、原环保总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由卫生、环保部门牵头,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行动计划》在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加强了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初步建立了环境与健康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进了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建设,环境与健康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加强;初步建立了国家环境与健康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环境与健康宣传交流进一步加强,公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随着《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的环境与健康问题有很大改善。但损害健康的环境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从大气雾霾、饮用水抗生素污染、电子废弃物污染等环境介质污染造成的健康危害,到多氯联苯、二噁英、阻燃剂和氟氯化合物等挥发性、有机性污染物带来的环境风险,再到近年来热浪、寒潮、台风、强降水等极端天气事件和地震、洪水等突发事件,都威胁着我国公众健康安全。因此,必须推动建设健康环境。
就如何推动建设健康环境,施小明提出建议。
他表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核心离不开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建设健康环境首先应通过评估评价环境因素是否造成健康危害或健康影响,从而有利于促进国家政策和管理措施调整,实现有效预防疾病和创造健康环境的目标。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饮用水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项目工作,同时在江苏、深圳、济南等地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开展顺利,这些都很好地为国家层面出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相关的管理办法提供了大量数据基础和有效经验。
为推动相关检测、评估有效落实,他建议从颁布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指南三个方面对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建议制定并颁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明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原则、对象与范围、组织机构、主要内容与方法、分类分级实施流程、报告文件及其结果应用等核心问题,界定相关主体的权责关系,把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责任落实到具体组织机构和责任人。
建议成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结果反馈及信息发布机制、定期沟通协商机制,统筹制定工作计划,协同推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组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为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在本级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据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建议制定工作指南,规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指导各有关部门、各级专业机构科学有效地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工作指南涵盖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预警、风险交流等各环节,对数据收集、技术方法、报告起草或信息发布等具体内容作出规范化说明。组织开展工作指南的技术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
推动建设健康环境,还应协同合作,有序开展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施小明建议根据当前环境与健康工作形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制定新一轮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并细化计划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根据机构改革调整的实际情况,经各部门推荐形成新的国家环境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国家环境与健康宏观管理政策,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程序,遴选专家形成新的环境健康咨询委员会,为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根据环境健康行动计划各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环境健康推进工作中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出现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光明网刘梦甜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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