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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蕗蕗(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市域”是一个带有显著空间边界意涵的概念。“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是我国经济、社会、科技等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治理格局、治理模式和治理手段的积极调适和科学部署。将“市域”作为基本空间治理单元,有助于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空间治理理论看来,“空间”是一个兼具“客观实体”和“主观互动”的载体。它不只是物理学意义上的客观存在,更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特殊社会产品。“空间”所承载的文化认同、社会团结、资源配置、心理感知等内容,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因此,深入挖掘和创新空间治理研究可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构建文化认同空间
特定地理空间一般会同特定人群的经历、相关历史和某种文化相关联。因此,在日常社会生活中,空间不只是作为物理环境意义而存在,还包含主体意识、集体记忆和文化认同等深刻内涵。
由山脉、河流等自然边界所形成的市域空间,往往具有相似的传统习惯和文化特征,有利于凝聚文化认同和构建共同体意识,对促进市域空间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价值。首先,为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可塑造具有市域特色的文化场所和精神地标。这就需要充分挖掘能够引起群众自豪感的历史文化和唤起群众集体意识的风土人情,建设完善地方历史博物馆、文化公园、纪念广场、教育基地等公共空间场所,并积极组织开展兼具“本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文化艺术活动,发扬爱国、诚信、友善、廉洁、公正等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发挥道德教化和凝聚人心的作用。其次,加强市域地方特色制度规范建设和宣传。传承创新当地群众普遍认同的乡规民约,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市域法律规范体系,为攻克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有针对性、务实有效的法律依据。加大市域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当地优秀法治人物事迹和感人法治故事,充分利用诉讼服务中心、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宣传栏进行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凝聚群众社会认同,促进市域自治、德治和法治深度融合。
营建公共互动空间
每个社会成员都存在于空间位置上,空间能够生产社会关系,也能被社会关系所生产。作为空间治理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街道眼”理论指出,人行道等便于人们近距离接触的规划设计能够增加居民在公共空间的逗留时间,促进其交流互动,建立更加亲密的社会关系,共同成为街道上的“眼”,形成一种自然监视力量,推动公共空间环境安全稳定。
为此,市域社会应不断破除市域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的“边界”和“藩篱”,搭建更多的“桥梁”和“通道”,织密织牢社会关系网络。第一,科学规划建设居民互动空间。充分利用和改造闲置或低效公共空间,建设修缮小广场、小花园、小凉亭和座椅等可供休憩的公共基础设施,以及便于健身活动、儿童游乐的休闲娱乐活动场所,增加居民相互见面、沟通交流的机会,密切邻里关系,凝聚社区认同,逐步形成“邻里守望”的良好格局。第二,构建“大平台+小圈子”网络互动空间。一方面,在市域层面建立集信息查询、身份认证和包含社保、医疗、就业等便民服务功能的“大平台”,并根据群众实际需求不断完善,让群众切实感到网络平台务实好用、操作简单;另一方面,以小区、楼栋为单位建立微信群等网络空间“小圈子”,引导居民在网上进行友好交流和互动,营造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决策和管理能力。网络空间“小圈子”人数不宜过多,避免因“搭便车”等行为影响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打造资源空间配置体系
在空间治理理论看来,权力资源常常以某种具体空间姿态呈现出来。空间姿态不是“平”的,而是有“高低差”和“势能差”的,这种“差”便形成了资源流动的动力。
如果能够充分利用空间位置、空间布局、空间结构等空间因素,将资源配置在亟须进行治理的区域领域,则能有力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第一,深刻认识市域“承上启下”的空间区位特征。市域处于宏观和微观的转承位置,处于国家治理的中观层面。同县域相比,市域面临的风险挑战更重大、更复杂,掌握的权力资源也更丰富、更多元,能够更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同省域相比,市域对辖区内的基层情况更了解,部署指导更直接,管理监督更有力,能够更有效地将风险隐患控制在一定时空区域内。为此,宜系统认识和科学把握市域各个空间治理问题和规律,强化前瞻思维,善于在不同类型地域空间中发现潜在风险和苗头性问题,统筹调动和动员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治理资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手段破解风险隐患难题。第二,集中优势权力资源防范化解市域空间重大风险挑战。市域范围内的一些重点产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往往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这就需要在相关区域领域布局优势资源,充分运用市域相对完备的立法和行政权限,创新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决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市域空间范围内,防止外溢、扩散、上行。第三,建立完善基层治理服务空间。市域社会治理是在国家的“引领”“主导”和“在场”下进行的,通过“空间”这一重要载体和场域赋予基层治理主体更丰富、更有效的权力资源,对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至关重要。这就需要拓展完善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党群活动中心、社区警务室等空间场所,促进基层工作人员及时有效了解交流信息、协商社区事务、提供便民服务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等,提高居民群众对基层治理主体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提升市域空间形象品质
空间形象会显著作用于人们的心理感知。整洁有序的市域空间形象使人产生一种治理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印象,能够有效抑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反之,混乱无序的市域空间形象则给人一种治理水平低下的心理感知,极易滋生社会安全稳定问题。正如破窗理论所指出的,社区中有窗户破损而长期失修,会给人一种混乱无序的空间印象,并可能导致该社区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侵袭的目标,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因此,全面提升市域空间形象和品质,以空间形象治理带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对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首先,大力整治市域空间违法违规行为。充分整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市政等各方力量,深入整治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等治安形势复杂、矛盾纠纷突出的区域,有力打击治理公共空间乱搭乱建、各类交通工具乱停乱放、公共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架空线缆散乱掉落、街道墙壁乱涂乱画和张贴“小广告”等问题,坚决消除市域空间中可能存在的“灰色空间”,营建安全、整洁、有序的市域空间形象。其次,全面提升市域空间安全防控水平。加大市域公共空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整合力度,探索建立视频监控“空中巡逻”机制;优化城乡警务巡逻模式,有效提高群众见警率;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志愿服务工作,让广大群众感到市域公共空间“有人管、管得好”,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再次,统筹提升市域居民生活空间品质。一方面,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突出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空间治理,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另一方面,持续有力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并持续健全管理维护机制,努力建设安全、美丽、宜居的乡村环境。
简言之,空间治理对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具有较强的适配性和可行性,宜充分挖掘和剖析空间同文化认同、社会团结、资源配置、心理感知的互构关系,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和完善市域多维空间,切实将“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战略支点,为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中国之治”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