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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昊(中国历史研究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随着全球化的持续深入,丝绸之路研究不再局限于“两点一线”的中西交通史问题,更多转向两点之间的历史盲区——欧亚草原游牧民族和中亚商旅社会,并日益重视他们在丝绸之路历史中发挥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部分学者却矫枉过正,将丝绸之路历史描绘成以“中央欧亚”为中心的世界史,这又陷入单一文明决定论的窠臼,重蹈了欧洲中心论的覆辙。
关于丝绸之路的若干观点
因世界历史观不同,丝绸之路的解读往往折射出不同的历史意涵与形象。19世纪以降的欧洲中心史观曾左右着对丝绸之路的历史解读。当时西方的世界历史理论一般认为古代东方文明是孤立、静止的,正是由于欧洲文明的扩散,才使世界由孤立分散走向整合。在这样的认知背景下,西方学者把丝绸之路视作西方文明与东方联系的人文地理线路。丝绸之路被简化为西方世界联通中国的一条条路线,在叙事结构上形成两点(中、西)加一线(地理路线)的研究模式。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将“路线”从古代多元文明交错、互动的复杂历史情境中剥离出来,将之视作单纯的地理通道问题,以至于在两点之间、构成丝绸之路完整历史的其他文明被有意无意地无视。
二战结束后,世界反殖民主义运动风起云涌。人们走出西方话语的遮蔽,才发现古代世界诸文明间早已存在形式各异、规模庞大的交流网络。尤其是对欧亚草原游牧社会的跨学科研究,以及在中亚地区和中国发现的多语种文献与考古资料,揭示出古代游牧民族与中亚商旅社会在沟通欧亚文明交流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些研究改变了对丝绸之路的传统认知,形成更为多样化的历史阐释模式,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摆脱“西方中心论”是有益的。但是,有些学者却认为,古代游牧者缔造的“中央欧亚帝国”,才是世界历史中最早建立的“世界体系”。部分学者在论述中更是难掩其“超越”西方中心的兴奋,将丝绸之路等同于“中央欧亚帝国”体系。甚至有学者认为,丝绸之路实际并不存在,只是为了通俗易懂地说明“中央欧亚”在前近代欧亚历史上的重要作用而使用的一个概念术语。更有所谓“学者”竟然作出带有偏见且明显指向现实的推理演绎,提出丝绸之路的历史专利应归于古代游牧民族及其当代继承者,并借此批判所谓“中华中心”,这就难免“一叶障目”了。
这些学者没有意识到他们理解历史资料、建构世界历史理论的“常识”存在问题,尽管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世界体系论、全球史的概念,但其解读与阐释史料的思维理路与传统欧洲中心论并无差异,其区别只是替换了中心的主角而已。当代全球史研究的一个趋势就是对“中心论”的祛魅化,注重探索古代世界存在的普遍联系与互动现象,并将各大文明置于平等的视角中进行比较与思考。在这种理路下,丝绸之路研究不是要突出特定地域文明体系的中心价值,而是要通过不同的历史互动网络,揭示古代文明相互依存的关系,探索文明交流互鉴的社会基础与发展趋势。
所谓“丝绸之路帝国”,无法全面正确地解释丝绸之路的历史
古代世界各文明不是孤立发展的。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几乎与人类历史发展相始终。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依存与互补是交流互鉴的经济基础。欧亚大陆范围内游牧社会与定居社会两种不同生产方式之间存在着互补与依存,是理解古代丝绸之路历史的关键。尤其是古代游牧生产方式具有极大的流动性,相当依赖与周边文明的资源交换,这造就了欧亚草原游牧社会及其政治文明较为开放的社会结构,使它们成为古代欧亚大陆文明之间的“天然中介”。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同定居世界交往与互补的格局中,这种“天然中介”才有存在的意义。譬如,古代中国本身就是兼跨游牧、绿洲、农耕等不同生态区域-生产方式的庞大文明复合体。约自公元前3000年以来,游牧-农耕互动网络不仅形塑了古代中国的社会,也使古代中国的物质与文化得以传播到欧亚草原腹地。
同时,游牧社会具有极强的离散性,其政治组织的集权与凝聚,离不开农耕定居社会的物质资源支持。因此,很多学者发现,世界历史范围内,超大规模的游牧政权如匈奴、突厥等,主要出现在蒙古高原,而这些北方游牧政权与南方中原王朝,大致都处于同一个兴衰周期。形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中原王朝与游牧政权构建了庞大的资源流通网络,其繁荣与衰退足以左右所谓“中央欧亚帝国”的命运。一些学者据此认为,草原游牧文化模式只是欧亚大陆东部区域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中央欧亚”史观建构的所谓“草原游牧中心”模式以及所谓“丝绸之路帝国”,无法全面正确地解释丝绸之路的历史。
挖掘丝路历史内涵的两个维度
丝绸之路世界历史的理论建构,应更深入阐述塑造这些历史景象的共生网络及其社会基础,揭示其整体面貌,解读其形成的历史原理。对于古代陆上丝绸之路的历史内涵而言,至少有两个解释维度值得注意。
第一个维度是古代文明共生发展的生产、生活资料交换网络。欧亚大陆东部地域是中国文明发展的历史舞台。在这一舞台之上,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社会之间的历史互动所形成的扩散效应,不仅奠定了北方游牧社会在欧亚草原范围内扩展历史影响的基础,更能够推动古代中国文明体系与域外文明体系在经济文化交往等方面形成宏观历史的间接交互关系。这些由人文-地理因素自发形成的庞大而细密的社会日常网络,远不能被称为专门化的商贸交往网络。但这些因社会生存与发展而形成的共生网络,却是近代以前欧亚大陆跨文明交往的主要通道。这些“毛细血管”通过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不断汇聚与整合,塑造了超越地方社群意义的“世界历史”结构,实现多个文明中心的联通,形成贸易商品来源地与消费市场的良性互动,支撑起真正成规模的丝绸之路国际贸易,展现了古代中国与周边世界相互依存的历史事实。
第二个维度是长距离驼队贸易、跨文化的人员与物质流通。这些都是古代世界跨文化交往的高级形式,受到古代文明间互动的具体形式、稳定程度、历史规模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属于宏观区域历史结构稳定发展的产物。古代丝绸之路东西向的畅通,往往都是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政权同处于繁荣周期,形成维护历史秩序合力的结果。双方都致力于经营东西战略通道,以维持与欧亚内陆“枢纽”地带联通的顺畅;在必要时,双方还会通过政治、军事手段维持丝绸之路东西沿线政治秩序的稳定,从而与域外文明体系共同支撑起横跨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大动脉。同时,在丝绸之路沿线文明体系繁荣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产生对远方异域奢侈品的强烈需求,推动远距离商业贸易的繁荣。像粟特人这样的商旅群体应运而生,他们的活跃程度取决于古代中国、波斯、拜占庭等文明体系兴衰的宏观历史结构。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学者无限拔高粟特等商旅群体的历史贡献,认为他们决定了中国等丝路沿线文明体系的历史结构,就在逻辑上本末倒置了。中长距离驼队贸易的盛衰,虽是判读丝路联通的多样文明是否强盛、宏观区域秩序是否稳定的风向标,但不能仅依据商旅群体的历史资料进行反向演绎。
通过上述讨论不难发现,人类文明发展的多样共生、彼此依存的特质,决定了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是彼此联通与交往的世界。古代丝绸之路实际上是古代文明体系交互、发展的必然结果,很难用“交通走向”“盛衰”笼统概括,更不能将之归为某一个特定民族或者文明中心的专利。
丝绸之路交流互鉴的历史底色,可以视为人类文明进程的一个缩影,通过对丝绸之路历史结构的追溯和探索,我们会更加清晰地发现,以某一文明为中心的“决定论”并不能解释世界历史的发展道路,不同文明的共存、共生、共享才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价值。
本文更多详情请参见《历史评论》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