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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高质量外资、党的创新理论、新质生产力、“一带一路”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王晓红:精准把握着力点,更大力度吸引外资】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王晓红认为,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呈现流向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的趋势,这与我国人才丰裕、产业体系完备、数字基础设施先进、创新能力强等特点高度匹配。应牢牢把握新技术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大势,提升生产性服务和消费性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以支撑制造业结构升级和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一是持续提升投资自由便利化水平,继续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完善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管理机制。二是营造开放的技术创新环境,鼓励外资引进国际标准和输出我国技术产品标准,支持外企融入国内创新链,建立以技术、人才为重点的外资质量评价机制。三是提升区域协同开放水平,发挥东部地区在人才供给、创新资源、产业配套方面的优势,增强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能力,增强东部与中西部在开放平台、技术转移、人才交流、产业补偿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建设。四是增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引资能力,推动数据、资金、人员等要素跨境流动自由便利,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综保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升级。
摘编自《光明日报》
【双传学: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强大力量,不断增进“四个认同”】
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双传学指出,要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强大力量,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感悟真理力量层面,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进一步用党的创新理论将党员干部武装起来、凝聚起来,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汲取信仰力量层面,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其转化为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转化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转化为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信心。在凝聚人民力量层面,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历史伟业,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在增强团结力量层面,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团结奋斗的正确方向、激发团结奋斗的深层动力,让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在彰显实践力量层面,要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力量,善于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和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
摘编自《人民日报》
【高帆: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新质生产力】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高帆表示,发展新质生产力涉及对生产力理论和实践、生产力发展历史和趋势、生产力推动主体和动力等方面的深刻把握,从系统观念和全局出发,发展新质生产力应统筹兼顾,汇聚多方合力,形成强大动能。其一,发展新质生产力,应着力提高要素组合效率,推动要素组合方式创新,使不同要素组合体现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同时兼顾要素供给维度的调整。其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应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特别是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突出制度变革对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其三,发展新质生产力,应将供给驱动和需求牵引相协同,特别是要解决影响需求扩大的主要瓶颈,积极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变化,将绿色、养老等新兴需求及时纳入生产体系,不断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其四,发展新质生产力,应通盘考虑效率增长和结果分配两个方面,充分研判和应对可能产生的多重效应,必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新质生产力和传统生产力发展。其五,发展新质生产力,应将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相结合,充分释放不同地区的创新和探索潜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鼓励各地依据自身条件和比较优势,推进不同产业或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创新活动。其六,发展新质生产力,应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将民营企业投资增长、创新型实体类项目投资增长作为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形成长效机制。
摘编自《经济日报》
【孙早、王乐:激发数字技术赋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新活力】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孙早、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王乐表示,数字技术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需稳妥施策,充分释放数字技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潜力,缓解数字技术带来的挑战。一是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标准等方面的合作,鼓励中国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5G基地、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规则对接、标准兼容等方面的合作。二是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人才培养合作,推动我国高校与共建国家高校联合办学,搭建人才交流纽带;鼓励我国高校增设“小语种”课程,同时倡议共建国家高校增设“汉语言”课程。三是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数据安全方面的合作,加强涉外企业数据安全管理意识,落实跨境贸易企业数据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完善跨境数据流通安全法律体系。四是加大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数字技术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加深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领域的合作。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