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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金培(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史党建研究所所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监督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省兰州市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要保护弘扬黄河文化,传承好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加强对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
激发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导作用。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等为契机,围绕特色河洛文化这样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着力打造黄河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区和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廊道。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相关要求,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将整个黄河流域建设成为由若干特色地域文化生态区组成的黄河文化生态保护区。通过出台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方面的法规制度,以及发展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黄河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管的专门性立法,为多元主体参与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提供相关政策和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研究机构和相关专家的智力支持。加快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专门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步伐,组织文化、历史、考古、文物、水利、农业、生态等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深入挖掘具有黄河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水利工程遗迹保护监管的力度,加大对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黄河流域红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监管的研究力度。将黄河流域优秀文化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参与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对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并使之成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重要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黄河文化保护的专业化技能,努力形成黄河文化遗产“群保众护”的良好局面。
提高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能力和水平
加强区域之间的全面合作,不断提高区域协同保护和监管能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着力打造西安—三门峡—洛阳—郑州—开封—安阳沿黄世界级大遗址公园保护走廊。将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文化要素与生态资源相协调的“大黄河”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加强黄河流域各省区及相关市县的通力合作,不断提高黄河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相关省区、市县之间的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合力。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不断提高部门之间的协同保护和监管能力。将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作为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文物、水利、住建、工信、农业农村、商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不断提高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保护监管能力。
加大培训和教育力度,提升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黄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师资队伍和传承人的培养力度,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相关学校的授课和教学科研。引导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黄河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和研学活动。
以科技赋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借助数字技术加强对黄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管。通过3D虚拟空间实现数字孪生,为黄河文化遗产建造虚拟存放空间,并以虚拟交互实现黄河文化遗产在虚拟空间的永生。利用“3S”技术,即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精确定位黄河文化遗产的所在位置,并进行科学规划和有效监管。同时,利用遥感、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物联网设备和人工智能算法,更加精准地对黄河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和保护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确保遗址和文物的安全与完整。
借助数字技术加强对黄河文化遗产的修复和重现。对那些遭到自然和人为破坏而即将消失的黄河文化遗产,一方面利用二维数字绘制、三维立体扫描、录音录像等方式对黄河文化遗产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抢救性记录和数字化储存;另一方面,运用AI、PS、三维建模等数字技术提取相关信息,并运用虚拟现实(VR)技术对相关黄河文化遗产进行整体还原和永久性保存。利用增强现实(AR)技术重构非遗创作过程,增强黄河文化遗产的可视性与可读性,拓宽黄河文化遗产的艺术化发展空间与文旅产业发展空间,全面提升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借助数字技术加强对黄河文化遗产的活化和利用。通过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3D投影等数字技术,打造黄河文化遗产博物馆、线上云展厅、虚拟文化展、VR沉浸式游览等文旅体验。通过开发“老家河南黄河之礼”这样的小程序,感受飞针走线穿梭汴京八景、细泥红陶手绘传千年等沿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有效激发社会公众对参与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的兴趣和热情。
健全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制度机制
进一步完善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协调机制。通过建立跨区域的管理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地区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协调行动。通过成立黄河流域博物馆联盟、黄河文化石窟寺联盟、黄河流域戏曲发展联盟等相关组织,加强省区之间、地区之间、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互动。充分发挥黄河文化遗产安全、防灾减灾、风险管理和遗产监测等方面的联动效应,共同解决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难题。
进一步完善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保障机制。适当增加黄河沿线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壮大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专业人员队伍。建立常态化职业教育和培训机制,加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进一步完善黄河文化遗产多元投入机制。坚持以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为引导,进一步加大对黄河文化遗产密集区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税收、财政补贴等市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对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的支持力度。依托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设立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为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激励机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黄委会牵头组织文物、财政、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社科院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联合评估机构,对照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责任清单,对九省区及相关市县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的成效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在对保护监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的同时,加大对保护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力度,以及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和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积极营造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监管的法治环境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