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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琳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经历了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后,陆续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获颁了组织登记证书,拥有了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集体资产归属、经营收益、收益分配、管理运行进一步明晰,并可以特别法人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接受政府对其资产和财务管理的监督,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后,组织规范治理、农民集体资产及成员权益保护亦有了法治保障,进一步调动了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农村集体经济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探索增多,人才需求快速增长,但适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变化、新要求的人才供给仍存在缺口。
今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了第七批新职业清单,“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位于新增的17个职业之列。这一举措对于细化和引导农村经济领域社会分工,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急需人才的教育与培养,满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多元需求,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化、专业化、创新性、高水平发展,更快更好地融入大市场,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主要职责是盘活集体资源、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及成员增收。事实上,当前已经有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就职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他们主要通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聘、定向选拔或内部选聘等方式产生,包括返乡就业创业人员、村干部、企业或科研院所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社会专业人员,兼有专职与兼职人员,其具体构成形式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及可提供的待遇条件直接相关。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然而,就全国大部分地区而言,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便施行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仍然处于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的阶段,经济实力有限,尚需政府指导与扶持。因此,政府选聘合适的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员为其提供兼职支持,成为一种常见做法。这些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主要负责农村集体资源与资产管理、产业项目运营、财务管理、市场开发等工作。其中,具有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地理科学等专业背景,以及规划编制、农文旅融合、电商运营、数字化或招商引资等工作经验的中青年人才尤受欢迎。
政府相关部门、企业、高校及社会组织曾制定相关培养计划,并通过具体项目加以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未来,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其人才需求类型,尽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育政策体系,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开展针对性、专业性、技术性、职业性更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专项培训,扩大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的人才储备规模,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队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求对接。同时,要想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的内生动力,扎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致力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还需要优化制度环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框架下,根据农村集体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事、利益分配、议事决策等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职工、非成员职工等各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者的权责利,并在保护农民集体及成员利益的基础上,借鉴现代企业的引人、用人模式和人才更新机制,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的工作稳定性和积极性,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使其引得进来、退得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