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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灿(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教授),柏仙爱(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和文明乡风建设水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指出,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中国式现代化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鲜明标识。散落在中华大地上的传统村落,正是这一理念最鲜活的注脚。当前,我国共有8155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还有16个省份将5028个村落列入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这些村落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解决现代生态保护难题的宝贵经验。新时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既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又要扎根自身文化土壤,可以从我国传统村落的空间营造、资源循环、社群共治方面吸收养分,实现古老智慧与现代文明的同频共振。
空间营造的适配智慧,构筑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底色
传统村落的选址饱含乡村居民在大自然面前趋利避害的生存智慧。始终锚定自然禀赋最优、灾害风险最低的区域,体现了先民对环境的深刻认知。不过度改变地貌,择势而居,以自然为导向,让村落成为地理单元的有机延伸。无论是对山地丘陵向阳坡、缓坡地的偏好,还是水乡聚落对河道两岸的依托,其背后都是对地形、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的研判,实现了生存安全、生产生活便利、资源利用的均衡,彰显了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原始生态观。
在建筑营造上,传统村落坚持就地取材、因形造势,让建筑与自然环境形成形神契合的关系。建材的选择从未脱离地域特质,而是以当地常见的自然原材料为主,降低了营造成本,减少了环境破坏,还让建筑天然就具有适应本地气候的物理属性。从黄土高原利用黄土直立性打造的窑洞民居,到喀斯特地区以石材构筑的防护性建筑,皆体现了这一营造逻辑。人居空间真正融入到了地域生态肌理中,是功能适配与自然表达的必然结果。
传统村落不是孤立的建筑集合体,而是一套具备自我调节功能的生态系统。例如,安徽宏村的选址三面环水、背靠青山,以山体为屏障挡风拦洪,借溪流构建“牛形”水系生态,引上游溪水入村,经九曲十弯的水圳穿堂过屋,汇于月沼、南湖,最终回流农田灌溉,形成完整的给排水系统。村民筑屋就地取材,房屋沿水系有序分布,保障生活用水的同时调节局部气候,无需过多人工干预便达成生态平衡。科学的房屋布局、水系安排与植被配置,体现了村落原住民对生态系统整体性的深刻理解。从系统性角度进行资源合理利用与空间组织的巧妙营构,达成了资源利用最大化与环境影响最小化之间的平衡。
传统村落是先民改造自然的智慧结晶,其选址及营构都秉持顺势而为、融于自然的原则,形成了与地理环境深度适配的空间格局。这启发我们,当代城乡建设亟需摒弃“大拆大建”的粗放模式,重拾依山傍水、有机融合的理念,将顺势而为、融于自然的生态智慧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推动建筑与自然、生产与生活空间的和谐共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让现代城乡成为自然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总体而言,传统村落是主动契合地形地貌规律、优化资源配置的文明创造,协调了人居需求与自然生态的关系,为当代城乡生态建设提供了兼具历史厚度与实践广度的范本,是构筑中国式现代化生态基底的重要文化源泉。
资源循环的实践哲学,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转型
传统村落文化中的资源循环理念,源于农业社会应对资源短缺的现实需求,其中的零废弃、低消耗、低成本、高效率等核心特质,精准契合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要求,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根基,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
在农业生产层面,传统村落以农业生产为核心,摒弃“高投入、高产出”的粗放模式,通过生物链的有机衔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被转化为可循环利用的资源,既减少了污染排放,又降低了对外部投入的依赖,最终形成了循环往复的生态效益。例如,收集人畜排泄物经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不仅能为农作物提供氮、磷、钾等多种营养元素,还可改善土壤结构。稻田养鱼、桑基鱼塘等传统村落的常见农事现象,都是凭借简单实用的技术,通过生态系统的自然循环体系,实现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
在能源利用层面,传统村落秉持顺势用能、适度消费的理念,既体现为对可再生能源的善用,也表现为通过被动式设计减少能耗。一方面,顺应自然禀赋,因地制宜开发风能、水能等清洁资源;另一方面,通过民居材料与形态的巧思适配气候特征,满足冬暖夏凉的居住需求。不论是“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的生态理念,还是以最低成本实现能源供需平衡与高效利用的生活方式,都高度契合当代低碳发展目标,为摆脱能源约束、推动“双碳”政策落地提供有效思路。
在废料处理层面,传统村落将生产生活废料视为“放错地方的资源”,通过简单实用的转化技术完成循环再生。从农业秸秆、畜禽粪便,到加工废料、日常垃圾,皆能实现变废为宝,找到二次利用的合理路径。这不仅有效降低了环境承载压力,而且能潜移默化地培养人们节约适度的生活理念,是对资源价值的全面认知,为当前废弃物处理、垃圾分类推广以及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低成本解决方案。
传统村落生产生活中的资源循环实践,并非僵化的经验,而是能够通过创造性转化赋能现代发展的宝贵财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核心是要解决发展与保护的二元悖论,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统一。因此,既要深入发掘传统生态智慧中的实践经验,更要提炼其背后节约适度、循环共生的理念,将其融入农业、工业、生活等方面,推动传统生态智慧与现代文明深度融合,为绿色转型注入持久动力,让中国式现代化之路既充满发展活力,又兼具生态之美。
社群共治的生态伦理,凝聚中国式现代化的内生合力
传统村落的生态伦理,通过乡规民约这一制度,将个体行为纳入集体生态保护框架。但是,乡规民约不是完全的外力强制手段,而是渗入了文化浸润、利益共享等内容,最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循环。
传统村落生态保护实践通过乡规民约转化为具象的行为准则与惩戒机制,辅以村民自治的监督体系,实现治理的常态化。贵州锦屏县文斗苗寨从历史上传承下来了许多环保碑,如乾隆三十八年(1773)的“六禁碑”规定:“不拘远近杉木,吾等依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银十两”“四至油山,不许乱伐乱捡,如违罚银五两”。这些村规民约让文斗村的森林覆盖率高达95%,成为“中国环保第一村”。2015年,文斗村细化《村民自治合约》中的生态内容,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追责,形成“村民共议—制度约束—全民监督”的闭环,彰显了硬性规约在生态保护中的刚性力量。
如果说乡规民约是“硬约束”,那么传统村落中的民俗文化、宗族观念便是“软纽带”,使传统村落的生态伦理从外在制约转化为内在自觉。例如,有关“敬天法祖”的内容,传承着朴素的生态保护精神。通过构建文化归属感,提高精神层面的凝聚力,比单纯的制度约束更具持久性。
生态保护如果仅强调义务而忽视权益,必然难以持久。因此,传统村落治理通过利益共享的价值导向,打通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联结通道,构建起了“保护—受益—再保护”的正向循环,从根本上激发了村民的参与热情。如松溪县巨口村严格落实护林规约,并与国有林场合作开展造林项目,推行“森林生态银行”股份合作模式,通过红菇养护、茶叶种植、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村民不仅获得了巡山护林工资、产业分红等实实在在的收益,还让该村的公益生态林从350亩扩展到1370亩。
源于乡土的传统村落社群共治智慧,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激活基层生态治理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从政府主导转向全民自觉,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滋养与可复制的实践样本。只有将生态伦理全面融入制度规范、文化传承与利益分配,才能构建起全民参与的生态治理共同体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