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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凯(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最具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为书写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彰显了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以下简称《文选》)的出版发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化、系统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该著作作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权威教材,为我们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文选》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关于法治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著作。全书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何以及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时代课题,是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权威指南。该著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科学指引,也为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注入了强大的思想动力。深入学习《文选》,不仅有助于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更能深刻体悟其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实践力量。该书是全体中国法治工作者的必读书与必修课,更是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自信、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思想源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在刚刚闭幕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指出,“新征程上,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文选》中关于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驳斥了“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阐明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这一根本命题,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重要论断,从根本上厘清了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明确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实践路径,为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理论遵循与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唯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才能确保法治中国建设方向不偏、步调一致,才能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破解深层次矛盾。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所在。我们要始终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得到根本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真正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根本路径。随着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实践探索的持续深化,这一原则已凝练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与“十一个坚持”共同构筑起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这一思维指引下,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辅相成、协同推进,共同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二者内在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当中,共同筑就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基石,汇聚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劲动力。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
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前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现路径,后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这一重要论述,不仅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立场,更从理论逻辑和实践要求上深刻揭示了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价值追求的根本导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系统阐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公平正义始终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和全过程,成为检验法治实施效果的根本标准。科学立法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与普惠性;严格执法要求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既不能有法不执,也不能有法乱执,更不能越权执法;公正司法要求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在具体个案中贯彻体现“三个效果”相统一;全民守法则要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进入新时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之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新时代所承载的历史使命与战略任务,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紧迫性更加凸显,需要我们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从国内法治维度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国内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在经济领域,法治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转的基础工程。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中外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在政治领域,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们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社会领域,法治是维护和谐稳定、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保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们不断完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法律法规,筑牢人民美好生活的制度根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依法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生态文明领域,法治是确保美丽中国建设事业持续推进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从涉外法治维度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过去五年,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等基础性法律相继出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全面加强,执法司法国际合作日益深化,对外法治斗争能力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项重点任务进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要着力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要加强法学院校和法治工作部门的协同育人,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根本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指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指南。《文选》的出版发行,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教材。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认真真读原文、读原著,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