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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绿色发展、新就业群体、生态环境法典、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黎庶乐: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
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黎庶乐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将坚持绿色发展置于发展观的深刻革命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理论创新与实践自觉。从根本上讲,绿色发展关乎人民福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将坚持绿色发展定位为“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不是对发展方式的局部调整,而是对发展理念、发展逻辑与发展范式的根本性重塑。这种革命性体现在以下几个维度:第一,绿色发展是对传统工业文明发展逻辑的超越。第二,绿色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当代激活与范式创新。第三,绿色发展是对人类文明形态演进的前瞻性引领。与此同时,绿色发展不仅是一种发展理念,更是一场深刻的行动革命。将绿色发展的宏伟蓝图转化为现实,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协同发力。一是坚持以系统观念统筹治理之道。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从流域综合治理到区域协同保护,从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都要树立“一盘棋”思维。二是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一方面,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优化调整,让绿色低碳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普遍形态;另一方面,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绿色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用制度体系保障绿色发展行稳致远。四是探索变生态优势为发展优势的有效路径。坚持以生态文明的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摘编自《光明日报》
【胡杰成:服务保障好新就业群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胡杰成指出,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看,新就业群体的“新”体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从生产力角度看,在新一轮工业革命驱动下,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日新月异,集聚的劳动者规模不断扩大,以年富力强的青年劳动者为主体。从生产关系角度看,不同于传统的相对稳定化、集中化的就业模式,新就业群体呈现出分布领域广泛化、就业形态灵活化、劳动关系复杂化、工作场景分散化、工作方式在线化的显著特点,也体现出青年群体追求个性的就业偏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满足青年发展需要,以完善相应体制机制为关键抓手,提升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水平,有利于更好发挥这一群体在提升生产生活服务、畅通经济循环、保障城市运转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中的积极作用。首先应着重加强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要加快推进专门法规和制度建设,维护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社会参与等基本权益。其次,加强新就业群体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是促进其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根本途径。既要结合新就业群体现实需求提供培训课程,也要考虑其长远职业发展,顺应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趋势,布局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此外,还要积极推动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摘编自《人民日报》
【孙佑海:生态环境法典实现了生态环境法律的创新升华】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决定自今年8月15日起施行。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通过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形成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共五编、1242条,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在此框架内,以下四项实体创新实现了生态环境法律的创新升华。一是系统性——严密的“总—分—总”科学布局、从“物理汇编”到“化学融合”的质的飞跃、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主线,这些都体现了从“立法碎片”到“攥指成拳”的制度集成,实现了从末端治理的旧思维向系统保护新境界的跃升。二是温度感——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部充满人文关怀、时时体现民生温度的“暖心法”。它敏锐捕捉老百姓“家门口”的烦心事、揪心事,用法治的温度熨平生活褶皱。三是时代感——生态环境法典之所以被誉为里程碑,在于其敏锐地捕捉绿色转型趋势中的新动向,以前瞻性制度设计为子孙后代擘画绿色未来图景。四是世界性——中国以世界首部生态环境法典,为陷入瓶颈的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一份饱含东方智慧的“中国方案”。
摘编自《天津日报》
【黄燕芬:多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城乡居民综合增收长效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燕芬认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内部结构调整深化的现实背景下,将城乡居民增收作为战略性工程全力推进,既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塑增长动力的关键抓手,更是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与以往相关政策相比,此次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性质、范围、目标等多个维度实现了突破性跃升,体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制度创新思维,标志着我国居民增收工作进入了全新阶段。 在政策性质上,实现了从“原则性表述”向“可落地、可考核的专项计划”转变。在覆盖范围上,实现了从“聚焦特定群体托底”向“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系统性提升”拓展。在政策目标上,实现了从“短期刺激消费”向“长效增收与分配优化并重”升级。在此背景下,围绕扩大就业、拓宽渠道、强化保障、聚焦重点、融合消费等关键维度,构建多维度协同发力的综合增收长效机制,确保政策目标落地见效,是以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筑牢内需驱动发展根基的有效举措。
摘编自《北京日报》
(光明网记者 刘梦甜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