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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郑芳芳)5月20日,由中宣部宣教局、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工程第72场活动在四川攀枝花举办。北京外国语大学原党委书记、北京师范大学哲学思维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韩震,作题为《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意义及其路径》的讲座,并与现场观众和网友进行互动。
“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革命到取得政权在于它拥有高远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成为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力量源泉。”讲座一开始,韩震首先强调了价值观的力量,并提出了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四个“有利于”。他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有利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有利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法治保障,有利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得益彰,有利于在国际交流互鉴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际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他表示,“推动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
随后,韩震系统地阐释了推动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原则和主要任务。他指出,要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价值引领、立法为民、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等五项原则。他表示,在这个过程中,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加快完善民生法律制度,建立严格严密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并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
“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在韩震看来,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更具有时代意义。“推动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韩震表示,首先要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同时,还要实行适应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司法政策,增强适用法律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此外,在此过程中也不能缺少善治的积极推动作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在进一步地论述中,韩震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互相塑造的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孕育并产生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引导并塑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社会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到什么阶段,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应该推进到相应的境界。”
演讲结束后,韩震与现场观众和网友进行互动。针对当地街道基层干部“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过程中街道工作从何入手”的提问,韩震认为,要从参与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宣传法律与监督法律等四方面着手。面对网友“政策法规出台之前进行核心价值观审查”的建议,韩震指出这正是坚持问题导向的重要体现,并表示提前审核需要着重注意是否符合道德公序良俗、是否体现正能量等方面的内容。韩震的回答赢得现场阵阵掌声。
这是“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工程首次走进四川攀枝花,与广大基层干部和公众一起,共同探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举措。本场活动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光明网、中国伦理学会承办。光明网、光明日报客户端、光明网新浪微博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现场直播。800余位干部群众在现场聆听了讲座,来自全国的312万网友收看了节目,24.3万网友通过微博、论坛等参与了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