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罗理章,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刘晓航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推动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人们通过网络浏览信息、获取服务、表达诉求、开展监督。在全媒体时代,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日益成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其中就“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提出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丰富网上道德实践、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四点要求,为新时代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第一,加强网络内容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正本清源,才能一以贯之。网络空间是一个社会信息交流交融交锋的广阔平台,数以万计的网民在上面获取信息、交流信息、甚至在无形中生产信息,这会对他们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和道德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网络空间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培育时代新人、传播正能量的重要集散地。因此,建设什么样的网络内容?怎样建设网络内容?就显得刻不容缓。
具体来看,一是要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秀网络内容。
二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网络内容的建设。人民既是网络空间内容的创造者,也是网络空间内容的享用者。既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剧中人”,也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剧作者”。网络内容的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要切实走进人民、了解人民、深入人民,建设符合人民利益,反映人民心声的网络内容。
三是各单位各地区要结合各自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内容建设工程。要旗帜鲜明大力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要充分发挥广大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展积极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与此同时,要科学引导互联网企业和自媒体个人创作生产传播,有品位、有格调、讲责任、讲质量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此外,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还要加强对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有效引导,并及时宣介事实真相,及时廊清模糊认识,及时化解怨气怨言,及时引导和纠正错误看法,提高新时代公民明辨是非、分清善恶的能力,让正确道德取向像蓝天上的阳光、春风里的清风一样,使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网络空间主流。
第二,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塑造良好的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主体。《纲要》中强调:“网上行为主体的文明自律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基础。”因此,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培养网络空间主体的文明自律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人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因而,广大网络公民除了仰望星空,还要坚守心中的“道德律”。“道德律”表现在网络空间就是各网络主体应该自觉遵守并积极践行的网络行为规范。要大力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自觉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的,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甚至是网民公约。
二要大力倡导文明办网。互联网企业和自媒体个人工作室是网络空间道德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一言一行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整个网络空间的道德风气。因而,各部门各地区要深化道德教育引导,积极推动互联网企业和自媒体个人工作室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同时,应大力加强网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创新、拓宽与落实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手段和途径。尤其是要重视对网络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培育。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无论是谁作为网络从业人员都应该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慎独”精神,自觉提升网络道德自律能力。此外,对于非法传播不良网上信息的互联网企业和自媒体个人工作室,要坚决给予严厉打击、造成恶劣影响者甚至要依法取缔。
三要大力倡导文明上网。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要积极引导每个网民自觉地成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维护者。要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引导网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上正能量,唱响网上主旋律,大力培育有高度自觉的安全意识、有文明互动的网络素养、有尊德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中国好网民。同时要正确引导每个网民自觉地将心中的“道德律”外化于行,自觉远离不良网站,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秉持共建共享的理念,推动网络空间进一步晴朗起来。
第三,要丰富网上道德实践,推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落到实处。慎乃出令,令出惟行。深化道德教育引导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道德实践的养成。互联网作为一个传播社会信息的大舞台,为道德实践提供了新的空间、新的载体。
一要积极培育和引导互联网公益力量。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与政府主办的网络公益项目和民间社会团体发起的网络公益项目,积极鼓励网民个人发起的网络公益项目,从而不断壮大网络公益队伍,形成线上线下踊跃参与公益事业的生动局面。
二要不断加强和夯实网络公益宣传。做强、做大网上公益广告的投放广度、力度与深度,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凝聚数以万计的广大网民朋友,不断推进网上公益宣传理念、内容、形象、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与发展,积极引导亿万网民形成随时随地、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做公益,主动自觉践行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三要积极探索与创新网络公益道德实践模式。伴随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行业衍生出了许多新的平台,这些新科技、新平台已经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道德认知、道德情感等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网络公益道德的实践不能忽视这些新事物,因而,要积极拓展与创新“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慈善”、“大数据+公益”、“大数据+慈善”等模式。与此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切实地做到深入网民、了解网民、贴近网民,通过网络落实好群众路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亿万网民乐于接受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激发全社会热心公益、参与慈善的热情。除此之外,各相关政府部门要不断完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等项目与事业的规范化运行机制与管理法规制度,促进网络公益事业健康、有序、蓬勃发展。
第四,要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使网络成为传播正能量的集散地。互联网是一个没有硝烟的道德建设集散地。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道德空间,符合人民的利益;乌烟瘴气、生态恶化的网络道德空间,不符合人民的利益。《纲要》指出:“加强互联网管理,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高效的互联网管理是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的重要保障。
为此,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一要严格依法管网治网。“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切实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领域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及时把网上道德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推动网上失信惩戒机制、网络监督治理体系等相关机制体制更加完善与健全。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互联网领域的执法机构与执法队伍的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网络犯罪行为。
二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既要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又要通过设立网络信息筛选、排查、纠错、举报等机制,加强对各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约束与监管力度,从而确保网络信息源头更加地生态可持续。同时,要切实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符合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发展规律的网络道德评估制度与机制,推动网络伦理、网络道德、网络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要组织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加大对网络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与效度。及时清理网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歧视、色情、低俗等内容,不断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切实构筑绿色网络空间道德防火墙,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道德空间。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互联网+条件下高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6YJC71005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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