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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建军(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省社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研究员)
“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这是蔡和森同志与毛泽东同志写信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时提出的重要观点。从延安时期黄炎培与毛泽东的“窑洞对”讨论中共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到1949年3月党中央从西柏坡动身“进京赶考”,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兴起“打虎”“猎狐”“拍蝇”反腐热潮,取得举世瞩目的反腐肃贪业绩。梳理这一百年间反腐的历史轨迹和巨大成绩,我们不难发现其中蕴含鲜明的“四线”(两条防线、两条战线)特征,这些特征不仅是我们党百年反腐的“核心秘诀”,也彰显了我们党以铁的纪律开展自我革命的强大优势和顽强生命力。
一、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构筑反腐的思想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了构筑防腐思想防线,我们党做出了很多努力。
一是先后开展了多次全党集中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革命性和纯洁性建设。自成立以来,我们党就高度重视思想建党,从延安整风运动到今年党史学习教育,百年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多次集中性教育活动。这些活动与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思想和行动,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先进性、革命性和纯洁性,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各个历史时期的工作,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接连胜利。
二是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在党员干部的任职教育和日常教育中,通过这样的正反结合教育,能够极大增强党先进性、纯洁性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当前我们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吸取砥砺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和历史智慧,见人见事见精神见行动见成效,真正构筑好坚不可摧的“不想腐”思想防线。
二、坚持体制创新与制度反腐有机结合,构筑反腐的制度防线
自党的二大以后,党的纪律有关规定及其修改都被写进其后的历次党章。而要真正筑起反腐的制度防线,关键是要有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 “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的鲜明态度;同时还要有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回看我们百年来我们党的反腐制度建设,主要是三个阶段的不断推进。一是新中国成立之初高度重视反腐败的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二是改革开放时期重新确立纪检双重领导体制直至积极探索标本兼治、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建设。三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形成、一体推进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制度体系。这三个阶段的次第推进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反腐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巨大勇气。
三、坚持有奸必锄、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零容忍”的反腐前沿战线
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腐败是剥削制度的天然产物,无论是权权交易、权钱交易,还是权色交易,其实质就是公权私用,侵犯人民群众利益。
资产阶级政党和政府尽管口头上高举反腐败大旗,但实际上他们运作金融霸权和政治、政企勾结,这属于制度性腐败,因而他们绝不可能真正地进行反腐败。反观我们党,就是推翻腐败的反动政府,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清廉政府,够坚持“零容忍”的反腐战线,百年来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反腐。
一是革命战争时期坚持“两条战线”反腐,做到“有奸必锄”。在战争年代,我们党既通过揭露各类军阀政府、国民党政府的腐败,以革命者的名义对反动政府的腐败做最坚决的斗争;又通过反腐措施严惩腐败,与腐败的反革命政府形成鲜明对比,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还通过思想教育、纪律制度约束,推动党内、根据地和解放区人民政府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对各类腐败行“零容忍”。
二是新中国成立后坚持“两个务必”,做到“有贪必肃”。针对各地陆续暴露出的党政机关内部贪污、盗窃国家资财肆意挥霍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党中央安排思想教育活动,严厉惩处抑制腐败,组织开展“三反”“五反”斗争,努力防治了旧社会贪污腐败等作风对新政权及其工作人员的腐蚀。
三是改革开放时期全程坚持狠抓廉政建设,做到“有腐必反”。这个时期社会上出现了腐败滋生蔓延的新土壤、新条件,反腐斗争逐步从侧重治标遏制转到标本兼治的轨道,一大批高级干部中的腐败分子被查处,彰显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立场。1982 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会议上指出,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此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和关于党的建设的中央全会对于腐败危害性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执着顽强的韧劲推进自我革命,坚决纠治“四风”,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高级干部,大振了党心民心。这就再次表明了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坚定立场、决心,反腐败斗争正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转变,取得了压倒性胜利。
四、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构筑“清廉中国”的人民战线
权力是最大的腐蚀剂。长期以来,党内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抵制监督的不正常现象,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被“穿小鞋”。百年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完善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表明,我们党已经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成功路径,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经受住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清正廉洁。建党以来,我们党为实现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做出了很多尝试。
一是着重强化和创新党内监督,不断发挥“巡视利剑”的作用。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成立后,无论是改革开放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都积极探索发挥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作用,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鼓励同级相互监督,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完善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形成了“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效果越来越好。
二是实行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监督体系、释放监督综合效能。我们党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始终注重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在恢复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注重在民主法治轨道上强化群众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通过加强监督来提升“四自”能力,最大限度地释放监督效能,确保党能够拒腐防变、长期执政,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百年反腐实践不仅告诉我们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们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心不变、力度不减,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政治斗争,而且给了我们三条历史启示:一要有既针对实际问题又管长远思想和制度共建的长效机制,让严明的法纪威严起来,解决好“不想腐”问题;二要有机构、队伍、措施保障,形成责任倒逼机制,推进立说立行、抓好落实,让法纪的牙齿锋利起来,解决好“不敢腐”问题;三要有强大的立体监督,形成人民反腐战线的合力监督机制,让维护法纪的干群主体行动起来,解决好“不能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