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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科技制高点、居民消费、“第二个结合”、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医疗保障事业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侯建国:准确把握科技制高点的战略重点】
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侯建国指出,科技制高点通常是指前沿领域的最高点、创新链条上的关键点、创新体系中的控制点。综合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竞争格局和环境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重大战略需求,可以从支撑发展力、保障生存力、增强引领力三个方面来选择一批科技制高点问题,着力加强攻关。支撑发展力,就是要围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科技需求,着力解决相关技术“行不行”的问题,以关键点上的突破带动创新能力的系统性提升,增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保障生存力,就是要针对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基础原材料、国家安全等面临的挑战,重点解决相关能力“有没有”的问题,有效保障国家在重要基础领域的安全自主可控。增强引领力,就是要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发展,重点解决面向未来“强不强”的问题,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此外,抢占科技制高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坚持系统观念,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既要解“燃眉之急”,卡哪补哪;又要努力摆脱被动应对局面,力争形成战略主动。二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既要集中资源突破关键领域的单项技术,掌握创新链上的关键控制点;更要在此基础上打造体系化能力,构筑安全可控的创新生态。三是处理好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关系,既要志存高远,敢于引领、敢于突破;又要防止好高骛远、脱离实际,努力做到“可望”又“可及”。四是处理好自立自强和开放合作的关系,既要立足自立自强,把科技创新和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又要通过参与高水平国际科技竞争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与国际科技界携手攀登科技高峰、共同解决人类面对的重大问题。
摘编自《人民日报》
【蔡昉:多方刺激居民消费,以激发更大乘数效应】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蔡昉表示,近年来,中国已经在逐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就是说逐渐转向了以消费需求为主要拉动力的模式上,最终消费需求中大概70%是居民的消费需求。要刺激居民的消费,也就是说用所有合理合法合规、符合理论预期和经济规律的渠道,把钱发到居民的腰包里面。宏观经济政策应该有新手段、新对象,政策刺激的对象要从投资转向消费,这样可以更加直接对应现实的经济堵点和短板。同时,针对居民的消费进行刺激,可以产生更大的乘数效应。我们过去讲宏观刺激政策的时候,都讲刺激产生的效应不是一轮,因为人们拿到钱,就会去购买新的产品,那些被他们购买产品的部门,又会把钱发到工人手里,工人会再次购买新产品。乘数效应的大小决定刺激政策的效果。除此之外,着眼于居民消费,可以实现短期和长期目标的统一、措施的兼容,可以减少后遗症。我们过去讲三期叠加,其中一个就是前期政策的消化期。我觉得刺激消费的这种政策,如果运用适度,不需要消化期,至少症状要轻得多。同时,户籍制度改革可以立竿见影、真金白银地刺激消费。如果解除了城镇户籍这个后顾之忧,农民工的消费就可以提高接近30%,而且还不算收入增长的情况。此外,还要努力提高老龄化相关的社会保障水平。我们事实上面临着一个依靠大规模支出去提高保障能力的机会。这个机会既是长期的制度建设,也可以起到短期经济刺激的效果。
摘编自《北京日报》
【周峰、钮则圳:“第二个结合”的结果是互相成就】
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周峰、钮则圳表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是单纯的以一方吸收另一方,也不是简单地将一方融入另一方,而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互相成就,从而造就出一个新的文化生命体,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根脉。正是马克思主义的传入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其获得了新的时代价值与生命活力,实现了其与当代社会相适应、相协调、相融通,并成为解决现代问题的重要思想资源。只有通过马克思主义这一客观的、科学的、现代的思想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成为“现代的”。另一方面,实践证明,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中能够产生如此强大的真理力量、成功解答时代之问,其原因在于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提供的本民族文化土壤作为滋养,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历史厚度与时代深度,才能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未来,我们必须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进一步夯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不断铸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辉煌。
摘编自《光明日报》
【刘永彪:建立健全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
公共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金陵科技学院校长刘永彪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直接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领域尚处于风险易发高发期,尽管未发生系统性风险,但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关联性和复杂性增加。为巩固国家金融安全,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实现对各类金融活动的全面监管,提高金融监管质效。其一,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起形成“一行一局一会”的全覆盖、全流程、全行为金融监管新格局,从根本上理顺了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之间的关系。其二,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监管工作的“垂直管理”导向、确立了金融工作的中央事权重心;明确“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压实了地方政府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责任。其三,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这不仅彰显了党中央推动直接融资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还体现了党中央对资本市场领域金融风险的高度重视,释放了党中央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力度的重要信号。
摘编自《学习时报》
【娄宇:以法律制度的构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娄宇认为,“医疗保障法”被列为预备审议项目,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法治化进程。要以此为契机,加强立法研究,以法律制度的构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首先,医疗保障法应当在规范层面上整合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我国医疗保障法律体系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共同构成,这些制度的目标定位、功能、经办、主管以及监管机关各不相同。医疗保障法的基本立法思路应当是在制度功能和机构职能上整合这些制度,而非面面俱到地规定各项制度的结构性特征,要避免和已有法律以及已经规划中的法律重复,节约立法资源。其次,医疗保障法应当增加直接规定条款。高位阶立法的意义之一就是明确界定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为后续的法律解释、单行立法和下位立法留下必要的制度空间。医疗保障法应当尽量采用职权立法方式并增加法律保留条款,直接开展制度设计,尤其是把多年来医保实践中已经形成共识的、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结构性制度确定下来。同时,减少授权立法条款,尤其是涉及重要的和基础性的制度。第三,医疗保障法应当对已有制度体系查漏补缺。在立法资源和立法机会有限的形势下,充分利用医疗保障综合式立法的良机,填补已有法律体系的漏洞,修正被医保法治实践证实了存在问题的一些条款,是在综合考虑已有立法情况和现有立法规划之后做出的理性选择。
摘编自《工人日报》
(光明网记者 郑芳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