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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伟光、徐永利(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为了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我国国情、党情、政情和民情,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从宏观到微观的有机统一,从实际生活中保证人民依法获得民主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实践,是党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和发展的政治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全面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再添新成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人民力量的基点上、把进步的命运牢牢握在人民手中的政治制度,是保障发展改革依靠人民、发展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制度保障,是保证党的领导、国家长治久安和决策科学的制度措施。中国式现代化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现代化,是物质和精神、人和制度的现代化,不是单一物质的,也不是少数人的,更不是资本主义模式的现代化。在这个动态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市场体系仍不完善、政府和市场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分配政策需要调整、形式主义等问题,纠正解决这些问题时,就需要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正义
如果说追求全体人民的权益是成果、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过程,那社会主义的民主过程是为了保证人民享有民主成果,这是由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公平正义,深刻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党的领导过程中,在人民群众参与政治活动、参与经济和社会管理过程中,人民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能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强调人民民主是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也听取不同意见、参考其他意见,保证了不同群体民众意见的表达,有效克服了“多数决”的民主弊端;注意长远问题和近期问题矛盾冲突缓解,处理好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的关系,有效扩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真正实现了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的有机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
程序民主是保障平等自由的形式和规则,实质民主体现人民利益的价值和目标,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是辩证统一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过程中,始终注重理论和实践、过程和目标、形式和内容的一致性。以实现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为价值追求和实践目标,立足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始终秉持并不断发展中国特色人民民主理论,勇于进行民主程序实践,不断推进实质民主目标实现。按普遍、平等的原则,采取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等工作程序,不断推进程序民主。从程序的角度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从实质角度加深了民主的内涵,实现了有事多商量的目的,创造性总结凝练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战略,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管用性的特征。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
我们国家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选民直接选举出来的,农村村委会、城镇居委会是由村民和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政府、省市政府、中央政府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这是间接的。我们的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民主实践,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表,也是不同地区、各阶层、各民族、各团体组织的群众代表。在我国不管是直接民主还是间接民主,都是用来解决人民实际问题的,它不是装饰和摆设,更不是吵架的工具。实现民主与解决问题的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特征和内在追求。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尊重规律、追求真理,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广开言路、博采众谋,切实践行科学决策,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人民民主与国家意志的统一,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保证和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民族复兴、国家发展、党的主张、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融为一体,这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特点和独特优势。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战略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我们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就是要不断健全完善民主政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把人民群众幸福感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