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
【本课主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主讲嘉宾】
徐光春,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曾任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4年以后,徐光春曾先后任新华社安徽分社副社长、党组书记,上海分社社长、党组书记,北京分社社长、党组书记,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总编辑。1995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主管新闻宣传工作;2000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2004年起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任命徐光春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0年起任中央巡视组组长。是党的十五大新闻发言人,十五届中纪委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先后出版《哲学与新闻》、《漫谈新闻出版》、《新闻纵横谈》、《我说新闻》、《新世纪广播影视散论》、《中国广播影视的改革与创新》、《中原文化与中原崛起》、《一部河南史半部中国史》、《高级干部文库:跨越的脚步——推进中原崛起的实践与思考》、《学习理论文库:徐光春自选集》、《文化的力量》等十几部著作。
【精彩论述】
价值观是关于价值的根本观点,回答“崇敬什么”“追求什么”“重视什么”等这样一些事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的信仰、信念、理想,以及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等的价值原则、行为规范、评判标准等问题。价值观不同,人们的行为取向也不同,甚至截然相反。所以,价值观是“脑神经”,它能左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走向与程度;价值观是“试金石”,它能判断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优劣与对错。
当代中国,我们应具有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这就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核心价值观从三个层面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对国家层面的要求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对社会层面的要求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对公民层面的要求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层面的要求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观要求既加以区分,又加以融合;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纳了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既有历史的厚重感,又有鲜明的时代性,是社会主义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价值观,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拥有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中华民族安身立命、生存发展的根本。其本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的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可以说我们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提出的,我们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形成的,我们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明确的。所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魂”。没有它,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人民就没有主心骨,就没有灵魂,就无法前进和发展。现在,在党的号召下,从中央到地方,从机关到厂矿,从城市到农村,从学校到社区,全国上下都在自觉培育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悄然走进机关、走进课堂、走进家门、走进人们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