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与传统文化
【本课主题】
“礼”是中华文化的核心
【主讲嘉宾】
彭林,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中国经学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委员,长年从事中国古代史与学术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兼任中国社科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华夏文化交流促进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全国政协“人民政协讲坛”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仪礼》复原与当代日常礼仪重建”首席专家。
【观点摘编】
“礼”的概念,在中西文化中都有。西方文化中的“礼”属于交际手段,而中国文化中的“礼”,相当于西方人所说的“文化”,几乎是无所不包的。“礼也者,理也”,两者互通。所有跟道德理性有关的规范,包括个人修养、人际交往法则、国家典制乃至天人关系,都属于“礼”的范畴。
比如《周礼》以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六官分掌邦政,全都属于“礼”。再如,《礼记》的《月令》篇,按一年12个月为序,记述天象、物候、政务、法令等,要求人们遵循自然节律安排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例如在春天不许掏鸟窝,不许砍伐幼树,不许捕捉怀孕的兽,这些也都属于“礼”。儒家的任何理念,都是通过“礼”来变为现实的。
不同于西方民族国家,中国的“礼”是高于方言和风俗的文化,想要了解中国文化,必须站在更高的层次来看待中国,“礼”就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撇开“礼”谈中国文化,就把中国文化谈虚了、架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