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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纪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垃圾分类看起来像一件“小事”,但它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行为共识,实际上是一件大事。垃圾分类既是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改善生活环境、增强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自我提升的需要,因此不是一般的小事而是“关键小事”。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于2018年11月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在2019年6月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我国垃圾分类的决策部署,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规律。纵观欧美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的发展历史,垃圾分类的法制化都是在工业化的关键阶段即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全面启动并发力的,在这一时期,有了前期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特别是环境污染教训,社会公众接受垃圾分类相对容易一些;有了工业化前中期积累的科技和经济成果,推进垃圾分类有了经济、技术和管理基础。关键是,在这一时期推进垃圾分类,有助于补齐自然资源短板,有利于全过程减少垃圾的产出,减少环境负荷,因而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城市工作指导思想不太重视人居环境建设,重建设、轻治理,重速度、轻质量,重眼前、轻长远,重发展、轻保护,重地上、轻地下,重新城、轻老城。现在,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期待很高,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在这个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把垃圾分类、解决垃圾围城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予以部署。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决定在46个重点城市开展垃圾分类的先行先试。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指出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基础上,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此,中国的城乡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拉开帷幕。目前,正处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期,即生态文明改革的最佳时机。在这一时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既符合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也与发达国家完成工业化转型开展垃圾分类的时间窗口期基本一致。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国从分区试点到全面部署的垃圾分类决策是科学、及时、合理的。
垃圾分类的社会文明,需要长久培育和长期坚持。经过七年多的探索和努力,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市里的街道更加整洁了,城市外垃圾围城的现象得到缓解。但目前正处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攻坚期,垃圾分类的成效并不稳固,如果工作松弛,就会出现问题,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抓落实、抓推进。
持续深入开展垃圾分类,需把握好时间节奏。垃圾分类的物质装备容易建设和配备,但因其涉及社会文明观念的转型,涉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因此是一个慢工细活的系统工程,在推进时需要保持一定的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从国际上看,垃圾分类从试点到全面顺畅运行,至少需要一到两代人的时间。考虑到我国是后发追赶型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基本建成,生态文明的社会公众格局初步呈现,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正在全面培育,与此相适应的是,全民的生态文明共识目前已经形成。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时间可能会大大缩短。如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和大城市的郊区,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为例,在短短的三五年时间内,就在农村建成了基本完备的垃圾分类装备体系、垃圾清扫和管理评价体系、垃圾分类打分评价与奖惩体系、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体系、资金筹集和经济激励体系,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和乡村风尚大为改观。相当多的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宁波、扬州等地,均已制定垃圾分类或者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以法制保障和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改革不断深化,将持续地推进我国垃圾分类工作。
持续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必须统筹开展相关领域的工作。首先,需要统筹好城市和农村垃圾分类战略和方式、要求。在新时代,必须在城市和农村同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但是要注意推进战略、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及差异。城市和农村的居住条件基本不一样,农村单家独院的居住方式决定了垃圾分类与否更加好发现、好奖惩,因此在乡村开展垃圾分类具有天然的优势条件。农村总体上是熟人社会,农户村组管理的协作基础强于松散管理的城市居户,说明在乡村开展垃圾分类具有组织上的优势条件。因此,在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的时代格局下,城乡垃圾分类的管理方法、组织形式、激励机制等应当有所差别。其次,要在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通过立法的制定或者修订,建立健全政府引领和推动体制、监督管理制度、财政投入机制、管理工作体系、激励约束机制、社会参与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体制、制度和机制。
持续深入开展垃圾分类,需优化相关的工作和监督体制。城市和农村应当因地制宜地建立相关的推动和监管体制。在农村垃圾分类的治理体制方面,建议发挥政府引导、村党支部支持、村委会组织协调、村民自治、能者共治的作用,特别是发挥村级党组织和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如让农户对自己房前屋后和责任田范围内的环境整洁和垃圾分类负责,村民小组对本小组区域范围内的环境整洁负责,村“两委”的班子成员包组或者分片包干,党员、村民理事会成员联组包户。只有这样细致的分工,才能让垃圾分类通过群众工作深入民心,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一种坚持和信念。在城市垃圾分类的管理体制方面,建议以“两网融合”为目标,理顺商业部门、住建部门、环卫部门、民政部门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职责,整合废品回收体系、小区物业回收体系、环卫垃圾收集体系、居委会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确保各方面的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同心、同向、同行。
持续深入开展垃圾分类,需统筹设计相关的长效工作机制。长效的工作机制包括资金筹集机制、设施设备运行和清扫机制、观念培育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在资金筹集机制方面,在农村除了适当收取农户的垃圾处理费之外,建议还要重点发挥政府以奖代补的财政资金作用,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费保障作用,发挥村民的资金捐献作用;在城市除了适当收取居户的垃圾处理费之外,建议主要发挥政府投资的作用。在设施设备运行和清扫机制方面,在农村可以发挥村民人力支持和村级财力保障的作用,吸收困难人群参加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对于富裕地区的农村,也可以采用市场化、专业化的垃圾分类、清扫、转运和处理处置运行机制。在城市,则应当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统一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的垃圾分类、清扫、转运和处理处置运行机制。在评价考核机制方面,可针对乡镇街道、城市物业与居委会、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奖惩机制,将垃圾分类和环境整治的成绩与奖补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持久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持久地保证垃圾分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