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玺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着力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
当前,正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政法队伍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参与者,政法工作的主力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支撑,在确保高质量高水准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人民利益得到充分维护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积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也提出新的更好的要求和标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需要加深对以下几点内容的认识:
第一,科学的理论指引是政法队伍建设的不竭动力。科学的理论指引在任何时候都居于关键地位,正是在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由成立到发展壮大,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迅速成燎原之势,先后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使新中国的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顺利推进,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复兴逐步成为现实。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了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党团结带领人民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引。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必须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政法队伍。
第二,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党的领导也是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的首要任务,也是不断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和政法工作效能的应有之义。要坚持把科学的理论学习和扎实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把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与用于担当、用于奉献的热情结合起来,把坚持法律监督与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严格司法责任制、严肃追责结合起来,把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与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结合起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法治信仰,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遵循政法队伍建设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培养深厚的法律功底,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锻造过硬的专业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成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可靠依托。
第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使命。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党领导下的政法队伍,更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诚卫士。政法队伍来源于人民,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坚定支持和真诚信任,是政法队伍开展一切工作的强大根基。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贯彻好,把群众路线落实好,才能真正让人民满意,为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维护好、捍卫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在政法队伍建设中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规范执法,聚焦人民群众的核心诉求,通过对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处理,满足好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要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度化,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动性,防控化解各类风险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