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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的含义和特征

  【本课主题】

  法治思维的含义和特征

  【主讲嘉宾】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雷山漫

  【精彩论述】

  师:大家好!欢迎收看光明思想理论慕课。树立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今天,我们来谈谈法治思维及其特征。小周,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假设某天你开车出门,被后面的车追尾了,你会选择争吵、私了、还是报警呢?

  生:老师,我会选择报警。因为我觉得由警察来处理交通事故,更加公平、心里更踏实。

  师:嗯,很好。你的选择,就是法治思维导向的结果。具有“法治思维”,就是在我们面对问题的多种解决方式时,首先考虑的是哪一种方式更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处理交通事故是交警的职责,由他来处理更公正、权威,所以你选择报警而非私了,就是你的法治思维在起作用。所谓法治思维,是指以合法性为出发点,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按照法律逻辑和法律价值观思考问题的思维模式。

  生:老师,了解了法治思维的含义,您再给我们讲讲法治思维的特征吧。

  师:好的。首先,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规则思维,就是以既定的法律规则为依据,运用法律规则中的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法治是规则之治,在有规则之后,尊崇规则成为第一要务。法治思维尊重规则,特别强调人们要坚守“合法性”为谋划处事的“底线”,以“是否合法”作为出发点来思考问题,进行合法与非法的预判。

  现在,代驾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很普遍了。以前,不少人喝了酒照样开车;今天,人们要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么喝酒后找代驾。这个变化,正是人们服从规则权威的体现。你不难想象,一个出门走路都不守规则的人,还能遵守其他什么规则。马克思说过:“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这也说明了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才是法治思维。

  师:其次,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必须遵循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及必要条件。

  人治思维普遍轻视程序,人们常常因为权宜之计而随意抛弃既定程序,造成权力运行恣意专横,践踏公平正义。而法治思维重视程序,强调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办案,一方面可以防止权力恣意,起到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另一方面呢可以防止公众猜疑,起到维护政府公信力的作用。

  生:老师,前几天我在路上看到有个司机违章被交警拦下,交警对司机行礼后出示了证件,没一会违章就处理完毕。交警行礼、出示证件等行为就体现了按程序执法吧?

  师:没错,交警是在按执法流程办案。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有助于增强法律实施的可接受性,使处理结果更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

  师:小周,你注意过正义女神的眼睛是被布蒙上的吗?

  生:注意到了。

  师:这体现了一句格言:程序,是维护正义的蒙眼布。即使是正义女神,她面临的情感因素也太多,难免不被情感所左右,只有蒙上双眼才能做到真正的公正。这在法治思维上就体现为强调程序正义。

  师:下面,我们来看法治思维的第三个特征:法治思维是权利本位思维。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中,公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

  法治思维是权利本位思维,一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私权神圣”的意识,对私权利提供保护。比如党政官员在处理涉及公民利益的事务时,必须从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考虑相关处理是否会牵涉或影响到他们的某种权利。执法者具有法治思维,就能多从公民权利角度考虑,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法治思维作为权利本位思维还要求人们具有人权意识,尊重和保障人权。例如,在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作为一个犯罪嫌疑人,并不是已经确定为罪犯,因此不能给他以符号、标注、有罪的标签,只有经过庭审辩论后才能确定他是否构成犯罪。禁止“穿囚服受审”标志着我国司法保护人权制度的进步,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尊重,鲜明体现出对法治精神的遵循。

  生:老师,我懂了,法治思维以权利为本位。另有句话是“公民权利是权力的边界”,这意味着在对公民权利保护的同时也要对国家的公权力进行制约吗?

  师:对的,法治的一项重大任务在于:对公民的私权利提供保护和对国家的公权力进行制约。这使得我们要认识法治思维的第四个特征:法治思维是权力控制思维。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都会膨胀甚至腐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法治思维以“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为基础,能有效地规范和约束权力。具备法治思维,要坚持“公权力,法无授权便无权”。做到:一是注重权力依据,不经法律法规设定的权力不是合法的权力;二是注重权力的界线,防止越权。

  生:老师,法治要求权力受到控制,也就是所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吧。

  师:是的。最后,我们来看看法治思维是科学思维这一特征。科学精神,就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在法律领域,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法治思维作为一种科学思维,一是表现在对待事实和证据的态度上。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所谓“以事实为依据”,其实是指“以证据为根据”。用法律去评价一个人,需要依证据做出事实判断。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就构成一个法律事实。如果证据是非法取得的或者证据灭失了,那只能放弃对事实的认定。这种对待事实及证据的态度,是法治思维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生:那我们在日常生活如购物要保存好发票、借款要写借条等都是保护好证据,是法治思维的一种表现。

  师:是的。法治思维是科学思维还表现在它处理法与情的关系上。法治思维是以事实和规则的认定为中心的思维活动,首先应服从规则及其逻辑,强调按法律逻辑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不受大众化情感因素的左右。所谓“法不容情”正体现了这点。

  生:老师,了解了法治思维的特征,我明确了法治思维守规则、重程序、保护权利、制约权力,并体现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师:你总结得不错,法治思维是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思维之一。只有当法治被大多数人所信仰,法治思维成为一种习惯,依法治国才能水到渠成。

  我们今天就讨论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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