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杨书林
2018年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审议并通过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明确提到要努力将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既是中央赋予“三省一市”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整个长三角地区的重大历史机遇。
一体化发展的经济内涵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三方面:其一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区采取措施,逐步撤除限制本地区资源向域外流动的各种壁垒,实现产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其二是通过交流、协商、协议等形式在区域内提供协调一致的公共产品;其三为产业的区域分工与产业转移。在一体化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如何适应深刻变革的产业发展新特征,并以此为契机进行产业转型升级战略调整,是现阶段面临的重要问题和紧迫任务。
然而,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思考上,实践证明现有的传统替代或替换战略是有局限性的。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产业发展的边界,使得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服务业和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的边界变得模糊,而这正是替代型的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所忽视的。因此,新形势下研究符合时代背景和特征的发展战略将有助于重新明确长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思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面临如下挑战。
一是长三角城市间经济发展质量差距显著。长三角地区各城市经济发展质量差距大,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三级梯度。低水平梯度城市的全要素生产率仅为最高水平城市的十分之一左右。这主要是由于地域行政分块化严重,存在无形的行政壁垒,且城市定位不清晰,城市功能分工无序。长三角地区部分城市呈现出定位不清晰,资源存在错配、重复建设、过度投资等问题,这些都限制了城市发展,无法发挥其所长、激发其潜力,相对于定位清晰的领先城市处于竞争劣势。
二是各省市总体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动力不足。与长三角地区其余省相比上海的龙头地位不断加强,,经济发展优势不断得到积累,而其余省经济发展质量未得到明显提升。自2003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各省市总体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动力不足,产业结构升级进入瓶颈期。地区经济发展仍主要以加大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投入为增长点,内涵能级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之下,长三角地区与其余世界级城市群相比,其发展和建设在各类指标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这是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质量提升滞缓的重要原因。
三是城市群三级合作框架缺失市场主体,存在无形的行政壁垒。国际城市群内部的协调主要通过运作机制安排、组织管理方式、区域合作三种途径实现。不同于国外的城市群协调模式,长三角地区经过多年摸索形成了三级运作协调机制,对长三角城市群协作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基本消除了公开和条理化的市场壁垒。但这一协调机制缺乏立法保障和相关法律体系支撑,同时缺乏行业组织、企业个体等市场力量的协调机制,产业指向和区域价值难以实现无缝耦合,这将形成一定的矛盾。目前三级运作协调机制的行政色彩相对浓厚,行政分割依然会带来无形的市场壁垒。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限制要素资源流动,阻碍统一开发市场形成。在以城市群为空间载体的条件下,产业转型升级具有了更为广阔的要素空间、市场空间、产品空间。城市群内分层次、有序分工合作形成分布式产业发展优势格局(市场群、产业群、城市群三群互动、高效循环),实现了产业发展由“分立替代”到“耦合互动”的范式转换,进而顺利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据此,从以下三方面出发,加强长三角城市群整体内部联动,为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动能。
一是产业联动:以产业协同集聚建设提升城市群经济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空间和平台是产业协同集聚,借助于这一协同集聚效应,引导产业空间分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高产业空间竞争实力,从而推动产业的有效升级、转型、发展。通过加强城市群内各组成部分的协同集聚程度,不断提升各组成部分的协同高度与协同质量,并打破行政边界,提高城市群内部组织间的产业联动发展程度,提高各城市间的互补能力,实现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各城市间的共同发展。城市群内不同的城市产业各有优势,应该结合这些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产业生产要素的快速转移和流动,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同时还能够实现城市群产业间的有效互动、联动发展,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体系。
二是空间联动: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群空间联系。调整空间结构的关键是建设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是联系各城市空间的主要纽带,能够缩短城市间的时空距离,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因此建设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是实现空间联动的前提条件。通过改造和改善城市内部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其承载能力,并结合城市未来的发展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与地面空间,在建立综合交通系统的基础上,对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进行重点统筹、整体规划,实现不同性质的交通设施有效搭配、不同城市间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同时注重城市群内部交通接驳建设,发挥核心城市群的引领作用,提高外围城市和城市内部之间的交通通达性,实现城市群之间的无缝对接,打造一体化交通空间,为产业和企业的联动发展提供交通方面的支持。
三是制度联动:以体制机制平台建设进行城市群同城设计。影响产业、市场和空间协同发展的根源在于行政区经济下的体制和机制,因此必须实现机制和体制的创新,构建完善统一的城市群机制体制平台,才能够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促进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在制度层面应结合城市群经济的需求,制定出具有联动效应的制度和机制,引领城市群产业和空间的联动发展,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城市群同城化设计具体体现在产业、交通、市场一体化设计方面。可以结合城市群具体情况,形成以三级运作城市群的合作体制机制。第一,决策层明确任务,协调层推进任务落实,执行层把任务落实到实处;第二,形成机制体制合作协调框架,实现区块合理、等级有序;第三,推动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在顶层设计和具体操作中实现交通、产业和市场一体化发展。通过制度联动推动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为提升城市群产业竞争力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