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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致远(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作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在这个过程中,法治经济研究大有可为。
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研究。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个重要前提是通过法治方式有效维护公平竞争、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加强产权保护、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还是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调控、监管、引导和服务,都需要发挥法治的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营主体数量越来越多,市场结构越来越复杂,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要围绕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等重大课题深化研究,为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提供支持,更好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经济治理效能。
围绕高质量立法深化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比如,编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的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围绕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制定修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等等。新征程上,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向更高水平,必须坚持以法治为保障,将法治建设贯穿经济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围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和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展开研究,健全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以良法善治保障中国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围绕提高依法治理经济能力深化研究。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发展的根本所在。要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加强党领导经济工作制度化建设,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领导干部要尊重经济规律,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要围绕这些方面深化研究,为提高经济治理能力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