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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科技发展、治理效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融合发展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盛朝迅:聚焦重点提升科技实力】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战略政策室主任、研究员盛朝迅认为,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需聚焦基础研究、企业创新能力、人才、创新生态等重点。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坚持点链结合、企业主体、部门协同、补锻并举,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推动我国在重大原始创新、基础装备、关键零部件、核心材料、工艺、软件、仪器设备、试剂、信息数据和资源等方面取得突破。持续优化新型举国体制、原创技术激发机制、开放合作机制、创新生态育成机制和持续投入机制,推动现有科技创新平台、项目、政策、资源整合与统筹协调,加快形成符合科研规律,有效满足国家发展和市场需求,尊重知识、鼓励创新、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系统有效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深化产学研深度合作,建立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的应用技术研发机制,促进高素质人才、资金、数据、算力、研发平台等资源加速向企业汇聚,大幅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完善科技领军人才选拔、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大力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解决顶尖人才缺乏问题。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创新环境。
摘编自《经济日报》
【许耀桐:把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福建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许耀桐认为,制度优势不直接等于治理效能。要使制度优势真正发挥出治理效能,必须凝神聚力、群策群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强化领导力。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将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务必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切实、全程地履行职责。其二,强化执行力。要强化制度意识,形成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社会环境氛围。其三,强化监督力。必须实施专职专责的监督,也要实行群众与社会舆论的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强化制度的监督力,还要进行日常监督、实时监督、重点监督、“贴身”监督,各种监督方式同时并举、同向发力,确保监督到位和有力。其四,强化科技力。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数字政府构成的强大科技力,对制度的贯彻执行、评估反馈和监督产生着深刻影响,无疑为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促进治理效能快速提升。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秦宣:从五个维度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价值意蕴】
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秦宣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价值意蕴可以从国家、民族、政党、个体、人类等五个维度进行理解。首先是国家维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只有建成文化强国,才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次是民族维度,在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成为伟大的民族,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之所以历经磨难而愈挫愈勇、奋发奋起,很重要的就在于创造了熠熠生辉、光耀世界的中华文明,培育和发展了博大精深、历久弥新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就在于中华文明所具有的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等独有特性和独特优势。再次是政党维度,建设文化强国一直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要完成的重要历史任务,更是中国共产党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担负的重要使命。再次是个体维度,人民的幸福不仅来自物质需要的满足,更来自比物质需要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的满足。只有不断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才能让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迈上新台阶。最后是人类维度,中华文化既蕴含着协和万邦、天下大同的丰富思想,又具有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深厚传统。特别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昭示着一条更为合理、更为人文、更为光明的文明发展道路,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东方智慧和中国方案。
摘编自《光明日报》
【李玉双:打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的堵点卡点】
嘉兴大学教授李玉双认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关键在于加强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构建资源共享、人才共用的良性协作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一方面,应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发布仪器设备、科研成果、资源需求、产业发展等信息,推动高校院所的科技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匹配、精准对接。另一方面,应在保护高校院所与企业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资源共享的新模式新机制,激发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加强人才共用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首先,要构建科学的选派机制,确保高校院所优秀科研人员与企业及岗位相匹配,实现人才供需的有效对接。其次,要建立良好的成果共认机制,保障人才共用行之有效。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企业取得产业创新成果,原单位要给予工作业绩认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晋升职务,否则就会造成科研人员“身在企业心在校”、人才共用“有其形而无其神”的结果。最后,应出台相应的支持举措和奖励办法,激发高校院所和企业参与人才共用的积极性。
摘编自《人民日报》
(光明网记者 李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