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包心鉴(中国政治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中的核心要素、关键要素。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内容丰富、任务艰巨,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应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当前应着重抓好党的领导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权力监督制度等重点制度改革,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
进一步深化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
历史经验表明,严格制度治党,基础是“制”、关键是“治”。无论是制度的健全完善,还是治理的坚强有力,都必须遵循一个基本的政治逻辑,这就是,在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发展人民民主、健全党内民主,以制度建设为动力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没有人民民主,党的执政地位和核心领导作用很难持久巩固;没有党内民主,党的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治党很难深入推进。无论是我们党面临的独有难题,还是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都迫切要求以发展人民民主、推进党内民主为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党生机活力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坚决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的制度漏洞,把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严格制度治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党的自我革命的强大效能。
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统一,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是增强党内团结、焕发党的生机活力的根本制度保证。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要防止民主过滥、集中不够,出现分散主义的倾向,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的核心和权威,又要防止集中过度、民主不足的弊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运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党中央在强化权力监督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和重大措施,反复强调必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突出强调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包括严格规定和执行主要领导干部生活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消除主要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恃权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制度规定明确、要求规范具体,关键在于深入贯彻、切实执行。历史与现实的实践深刻表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体性和责任感,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释放民主监督威力不可或缺的制度化力量。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具有决定性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用一坏人则负面导向,人身依附就悄然生长。防止和消除以权谋私、恃权腐败,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最关键环节就是必须从源头上治理,切实解决好“权力授受”问题。公共权力的本质是社会对国家的委托、是人民对官员的信任,一切公共权力都来源于人民,因而只有坚持“权为民所授”,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从源头上遏制和清除权力腐败现象。“权为民所授”,实质上就是要从制度层面把好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关,切实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民主化机制,使一切掌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时刻从严格的制度规范和制约中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必须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好事、谋利益,始终做人民大众利益的“守护人”。国家公共权力的本质和服务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人、公正用人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根本逻辑。
这就需要切实解决好是靠多数人意志选干部还是靠少数人意志选干部的问题。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党管干部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最广大人民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任何特殊的利益。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或向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荐干部过程中,必须坚定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尊重民意、顺应民心,通过民主集中制将那些能够为人民谋利益、群众公认和满意的人才选拔任用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种种现象深刻警示我们,严格制度治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极其重要。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大民主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分量,从制度和体制层面将“党选干部”“党管干部”同“民选干部”“民管干部”有机统一起来,既不要单纯“以票取人”,也不能轻视、忽略民意,最大限度堵塞权力腐败漏洞。只有这样,党内政治生态才能净化优化,确保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忠实代表,确保所有领导干部永葆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进一步深化权力监督制度改革,把党内监督同人民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指明:“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由于脱离社会并凌驾于社会之上,因而任何公共权力都时刻面临着被少数人垄断而以权谋私、恃权腐败的危险。权力腐败是危害执政党生命的最大病灶,是对人民主权的最大侵害,腐败不除,人民民主无从谈起,党的领导无从巩固,国家现代化无从实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必须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这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基本政治逻辑,也是防止权力被滥用而产生腐败的一项根本措施。
加强人民监督,是一切公共权力运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人民有权监督国家和国家工作人员,“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的本质体现,“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加强人民对公共权力监督的重要思想,为我国各类公共权力运行提供了根本遵循。反腐败实践充分表明,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监督制度体系,不断拓展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组织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功能,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成效,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深化权力监督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加强人民监督,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党内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动力;勇于自我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特有品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特别强调,共产党领导的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因此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共产党的这一特殊属性和历史使命,是党能够成为坚强的战斗集体、具有铁的纪律、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清除党的肌体上存在种种问题的根本依据和内在逻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人民的立场就是党的立场,除了人民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为了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了人民解放和民族复兴,党义无反顾地打碎一切禁锢自己的思想锁链,清除党内存在的任何问题和弊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就是百年大党永葆青春风华的根本奥秘和关键所在。党中央紧紧围绕反对权力腐败、纠正“四风”痼疾,着力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党内监督制度规范,这是我们党通过严格的制度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成果。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进一步深化权力监督制度改革,迫切要求把党内监督同人民监督更好融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以党内监督为核心、以人民监督为动力,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聚成合力的权力监督体系,从而进一步健全依靠人民监督和自我革命这“两大法宝”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长效机制。
我们党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自觉,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政治坚定,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态度,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坚强勇气正风肃纪、反腐倡廉,以铁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对权力的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有效改变了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状况,从而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开创了新时代、赢得了新时代,意气风发走在新时代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