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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伟国(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杨芳(首都经贸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项目研究员)
平台经济在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的背景下迅速崛起,加之智能算法和要素重组不断推动资源配置模式演进,日益展现出强大的创新活力和经济韧性。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需要在宏观层面加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在行业层面引导良性竞争、在微观层面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在国际竞争中激励科技创新,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规范发展,进一步释放平台经济的潜力和价值。
第一,加速数实融合,构筑数字经济引擎。
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3.9万亿元,占GDP比重达42.8%。平台经济正在成为这一新发展态势的重要引擎。它利用数字技术,将传统生产要素(如劳动力、消费品、工业品)转化为可解析、可编码、可传输的数字形态。
例如,在数字化标准体系上,京东工业品编码夯实供应链数据互联互通;在赋能中小商户方面,美团数字化方案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在智能调度领域,滴滴实时匹配模式为优化出行和物流效率提供有益借鉴;在文旅领域,携程跨地区资源整合方法为大数据精准对接旅游需求创造条件。
同时,依托智能算法不断优化反馈和迭代,形成“飞轮效应”(为了使静止的飞轮转动起来,一开始必须使很大的力气,在达到某个临界点后,飞轮会转动得越来越快),有效降低单位要素投入的边际成本,保持甚至提升边际收益,从而推动整体经济增长由单纯依赖规模扩张向数字智能跃迁转变。
平台经济通过促进生产要素的互补与重构,进而赋能传统产业发展。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相结合,可以产生显著的互补效应。更重要的是,智能算法如同催化剂一般,能够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模式。平台经济通过时空需求预测和数据定制生产,将传统产业中沉淀或闲置的产能与数字技术高效对接,从而提升要素利用率。
平台经济还有助于促进生产力的升级与跃迁。数据作为“沉睡的原材料”,只有借助算法才能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智能调度系统根据实时订单和交通状况动态匹配车辆与路线,从而既节省成本又提高效率。传统实体经济遵循“要素投入—价值创造—价值耗散”的线性模式,数字化生产力则呈现“数据采集—算法训练—智能迭代—价值裂变”的指数增长曲线。海量数据不断反馈、驱动算法自我优化,从而提升经济主体决策水平,并形成吸引更多用户和数据参与的良性循环。这种算法、数据与生产力之间的正向互动,铸就了数字时代特有的生产力扩张路径。
第二,完善竞争机制,构建健康生态环境。
随着流量趋稳、消费趋于饱和,平台经济逐渐进入存量竞争阶段,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为稳固或扩大市场份额,不少平台倾向于通过“低价补贴”乃至“全网最低价”等手段,吸引并留住用户。然而,这种过度低价竞争和“烧钱”行为,不仅使企业盈利空间受到压缩,还可能引发多重风险。
对商家和供应链而言,易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平台推行的相关策略,迫使商家不得不压低定价以获取流量和排名,导致边际利润不断下滑。长此以往,商家可能削减品质和研发投入,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受到影响。这与经济学“不完全竞争”下的“囚徒困境”类似。同时,平台针对消费者的倾向性判责规则(如“仅退款”)也可能被不当利用,使商家承担过多的物流和库存损耗。
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而言,则容易造成过劳与内卷。如平台倾向采用低价优先派单机制,可能加重过度劳动和健康风险;平台为维持市占率而过度招募从业人员,可能加剧收入下行趋势。
在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开始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包括优化“仅退款”规则、约谈平台等。下一步,可加大对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进行“不合理低价”专项调研力度,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进行警示乃至处罚。有条件的城市或地区可结合平台实际运营状况,探索制定最低运价或指导价。平台也应推动算法治理和派单排名的透明化,定期引入第三方评估,不断提升算法合规性与公平性。只有多管齐下完善竞争治理机制,才能构建健康、可持续的市场生态。
第三,守护权益公平,完善新型劳动关系。
平台经济在生产要素和生产力维度上产生深刻影响,也必然导致生产关系的重组与演进。随着数实融合深入,平台经济不只是线上流量入口,还可以深入生产调控、价值分配和劳动监督。人社部数据显示,个人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规模已达2亿人。其中,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从业人员上千万。
调研显示,平台在生产关系中主要扮演三种角色:
一是生产管理的组织者。算法通过智能匹配技术,将任务、订单或项目分配给最合适的劳动者,如外卖平台通过算法实时分配订单和骑行路线、网约车平台通过算法匹配司机与乘客。这种动态分配机制打破了传统固定岗位的局限,通过重构劳动动作使劳动者能够以更灵活的方式参与生产,并将其解构成更细分、更具体的技能单元,推动劳动走向“原子化”“再技能化”。
二是价值分配的制定者。平台通过算法决定流量分配(如短视频推荐权重)、收益分成(如消费者外卖支付金额在平台、商家、骑手之间的分成),直接决定劳动报酬。
三是劳动过程的监督者。在平台经济中,算法通过实时定位、用户评价与投诉、配送时间评判等对劳动者进行隐形监督,容易缺少“人文温度”。
平台经济的发展事关新质生产力培育,构建和完善新型劳动关系至关重要。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明确平台、劳动者与政府之间的责任分工,健全社保、薪酬及休息休假等制度保障,如探索灵活就业平台代缴或联合缴纳“五险”试点;强化人文关怀,推广弹性化管理和温情化运营,减少单纯依赖算法监控所带来的心理压力,等等。
第四,激励创新驱动,塑造国际竞争优势。
大国之间的数字经济竞赛,日益体现为平台企业之间的博弈。近年来,中国平台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实现了一些突破。例如,阿里巴巴的大模型成为全球最大的开源族群,滴滴在拉美地区成为领先的数字出行与外卖平台,Temu与SHEIN对一些国家的电商格局产生较大影响,TikTok受到全球年轻人的青睐。
当前,鼓励平台企业科技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有三大新内涵:
一是构建数字话语权。平台企业“走出去”的过程,既是平台数字产品落地的过程,也是形成中国技术和服务方案影响力、话语权的过程。在跨境电商、数字出行、短视频等高频应用场景中,平台企业通过提供优质便捷的用户体验,牢牢抓住用户习惯,获得更多迭代优化算法、接口与交易协议的机会。之后,通过海外投资、合作孵化、开源社区等方式带动当地创新生态,就会形成多边互惠的国际化创新正向循环,从而培育基于生态协同与标准输出的全链条竞争力。
二是形成数字空间疆域。数字空间疆域成为大国竞争的新型战略要地,涉及对信息分发、交易匹配、网络调度的掌控。
三是塑造数字软实力。平台企业通过日常化、社交化的服务,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用户情感与认知。例如,滴滴通过应用一系列安全技术与策略,让巴西、墨西哥相关运营车辆的重大暴力冲突事故3年间下降了53.3%。将安全可靠与中国技术、中国形象关联起来,是值得珍视的“数字信任”。
进一步看,要从“数字规则的接受者”转向“数字规则的塑造者”,基于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平台,积极参与乃至引领国际数字经济治理和标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