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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贯穿我们党伟大奋斗历程的鲜明主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要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民生”主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向度,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发展与民生的有机统一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民生治理的全过程。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邢占军、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陈仁兴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撰文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象化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民生保障体系,涵盖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基本需求,并进一步拓展至精神文化、生态环境等多元权益,实现了从“生存权保障”到“发展权赋能”的历史性跨越。通过不断优化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深化养老保险改革,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扩面,促进医疗保障升级与住房保障强化。“人民至上”的价值向度不仅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精髓,更在实践中赋予其新时代的实践内涵,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生治理理论体系。通过制度创新破解结构性矛盾,把财政支出重点投向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以厕所革命、老旧小区改造等“关键小事”作为供给侧改革的突破口,充分印证了“民生是发展的指南针”的深刻内涵。中国民生治理的实践表明,民生保障与经济增长并非此消彼长,而是通过民生投入激活内需、内需拉动产业升级、产业升级促进就业的良性循环,实现了发展与公平的动态平衡。详情
改善民生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改善民生是基于保障民生之上的更高要求,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赵中源在《经济日报》撰文提出,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协调引领作用,统筹整合区域内外各类有效资源,构建政府、高校、企业、社会广泛协同的多元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增效,提升就业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更好实现就业市场供需有效对接,促进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把重点放在完善教育、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上,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强化社会服务体系的同时,要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激发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热情,打造形成多元参与、充满活力、高效有序的社会治理新局面。详情
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是维护劳动者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题中之义和内在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谢增毅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新就业形态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上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必须与时俱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推动立法、行政、司法协同发力。在立法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修改安全生产法,将平台用工纳入调整范围,为预防和减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提供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也积极行动,发布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平台企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司法机关也通过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等方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提供了法律指引。有效规范新就业形态中不同的用工方式,关键是要把劳动法治和数字法治贯通起来、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法治手段,在劳动法治与数字法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中全方位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劳动法治方面,以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为重点,健全劳动法律法规,由国家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集体协商等方面强制性的最低劳动条件标准,避免用工主体过分压低劳动条件、侵害劳动者权益。详情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是实现农民富、农业强、农村美的关键,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必须以高质量公共服务为抓手。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胡志平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新型城镇化是促使农民富起来的重要路径。以高质量公共服务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一方面能够促进农民流动,提高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与机会;另一方面能够为农业产业升级提供需求与供给的双向动力,推进农业强国建设,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变依附于户籍的城乡二元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和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确保城乡居民共享公共资源。让进城农民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一方面可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助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农民人力资本,提高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与机会,促进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高质量供给,可以进一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减少农村居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支出,有助于降低其预防性储蓄需求,进而提升其消费能力。详情
(光明网记者 李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