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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存振、霍启欣(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并提出要“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好农民利益”。“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这一提法,对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提出新要求,释放出国家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的鲜明态度。
农产品价格是反映市场供需的信号,一头连着生产者,一头连着消费者。农产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市场的运行和稳定,“谷贵伤民、谷贱伤农”。前段时间,我国部分农产品如玉米、大豆、牛羊肉等的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影响到农户种植和养殖积极性。农产品价格的高低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生产和贸易是两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在农产品需求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决定了农产品的供给,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产品价格的走势。因此,保持农产品价格在合理水平,需要协调好农产品贸易与生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这一战略强调,在保障国内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适当利用国际资源来补充国内部分品种的供需缺口,并优化粮食结构,对于保障粮食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至关重要。“适度进口”的关键在“适度”,然而,近年来我国部分农产品在生产保持稳定的情况下,进口量大幅增加,例如,2024年我国牛肉进口287万吨,同比增长4.7%,相比于2013年不足30万吨的进口量,增长了8倍多。进口增长一方面是为了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调节国内供给结构,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则受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差的驱动。较大的进口量和较低的进口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内农产品市场形成冲击,导致国内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下跌。虽然消费者得以享受低价农产品,但种植户和养殖户可能因此面临亏损,影响生产积极性,进而对农产品供需体系造成影响,不利于农产品市场长期稳定。因此,基于当前粮食安全战略要求,我国亟待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是指,在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环节中,通过政策调控、市场调节、贸易与储备调控等手段,使生产端与需求端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协调,促进农产品供需平衡和稳定供应,进而保证农产品价格合理、农民收入稳定,同时促进农产品贸易的顺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不仅要调节农产品生产与贸易的供需数量和价格,也要对内通过降本增效、产业协同提升产业竞争力,对外还要增强农业跨区域合作和跨国协调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储备调控作用,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一是强化供需预测与规划调控。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产品供需失衡。在高水平开放背景下,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和价格稳定,要科学平衡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优势与风险,强化农产品供需预测与规划。一是统筹考虑资源禀赋、技术进步、国内外比较优势变化、市场需求、国际局势等因素,科学分析农产品市场供需形势,准确把握农产品供需变化趋势。二是立足国内,坚持大食物观。各地要基于资源禀赋特点,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市场适应能力。三是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在生产侧,要加强政策调控,在多边规则框架下充分利用农业支持政策,合理保障农户利益;在贸易侧,要加强进口调控,科学调控进口规模和节奏,根据市场供需动态及时调整进口配额,促进国际贸易平衡,降低国际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
二是推动农业产业降本增效。从长远来看,实现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需要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农业产业降本增效,提升产业竞争力。受农资价格、人工成本及土地租金刚性上涨带来的影响,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导致其生产效益和竞争力下降。为此,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产业竞争力,通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技术进步和组织创新,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配置机制,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全要素生产效率,降低相对生产成本,缩小国内外农产品生产成本差距。同时,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协同,加强农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产品的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强农业国际合作。农产品贸易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补充手段,对优化国内粮食供应、调剂余缺起到重要作用。因而,要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贸易合作,增强农产品贸易可靠性、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是完善农业全球战略布局,明确我国利用国际农业资源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从全产业链布局的角度出发,着力打造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构建全球农产品供需调剂网络、农业科技与资源配置网络,提高对全球农业供应链的掌控力。二是加强农业跨国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农业供应链分工与协作,借助多双边合作机制和平台等,积极推进区域性农业合作,建立稳定密切的农产品贸易合作关系,增强农产品贸易弹性和应对空间。三是对于重要农产品,要建立多元化合作机制,拓宽多元化贸易渠道,降低对少数国家贸易的依赖性,防范农产品贸易风险。
四是充分发挥储备调控作用。储备作为农产品市场调控重要手段,不仅可以应对突发应急事件,调节市场供需,而且能够通过农产品贸易、生产与储备相结合,更好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一是更好发挥储备的调控作用,依据区域和季节特点,统筹考虑风险防控需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优化储备产品结构,结合生产、消费、贸易及运输特点等,完善储备区域布局,增强储备区域覆盖性,提升储备的针对性。二是建立长期储备与短期储备相结合的机制,统筹中央、地方及企业三级储备体系,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推动储备规模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切实提高储备调控效能。三是通过完善统一国家储备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大储备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管理,提升储备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监测预警及预期引导。精准的农产品市场监测和预警有助于及时识别生产与贸易中的潜在风险和异常波动,更好地协调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为此,一是健全农产品贸易与生产监测和预警体系,通过构建指标体系,有效识别关键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分析和研判。二是强化预期引导,及时发布农产品供需状况,定期发布市场生产、需求、贸易和价格等预测和趋势分析报告,帮助生产者和贸易商作出合理的生产与贸易决策。三是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作用,引导生产者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总之,推动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要把握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兼顾平衡好进口需要和国内供给关系,避免个别领域低价农产品大量进口影响国内生产体系。同时,也要加速推进国内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与现代化,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供给质量,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需要产业、企业及农户共同发力,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同时,实现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