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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浩然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强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对织密人际关系、精神慰藉陪伴、养老托育助残、推进全民健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这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积极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提供了路径指引。
当前,人工智能不仅深刻重塑经济结构和创新体系,更在伦理导向、人机协同和安全可控的框架下,推动社会向更加智能、包容、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智能社会是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通过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而形成的一种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新型社会形态。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是借助人工智能实现公共服务精准化、普惠化和高效化的途径,形成多元共治、主动精准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智能社会的“温度”本质上是技术理性与人文价值的统一,其核心在于通过人工智能与价值导向、民生福祉、制度保障、产业升级等方面的深度交融,实现普惠共享、人机协同与智能向善。
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造福人民,是智能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和根本追求。推动人工智能向善发展、普惠应用,要加快智能技术在民生领域的转化与应用,优先在就业、健康、养老、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降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门槛,加快健康助手、智能学伴等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的普惠化应用。既注重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升级,通过适老化改造、无障碍交互等技术,保障特殊群体的平等参与权;更强化民生领域的精准化与普惠化服务,消除“智能鸿沟”。例如,部署人人可及的健康助手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效率,发展智能护理机器人、智慧养老平台构建全场景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数字政务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保留人工服务渠道等。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高度融合的特征,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始终守护“技术进步须服务于人性温暖”的文明底线,从源头上界定其行为边界与伦理规范。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智能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我们要继续完善监管框架,用其所长、避其所短,让人们尽情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舒适与便捷。
培育智能向善的产业生态与文化导向,让科技与人文携手共进。鼓励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智能原生业态,同步加强就业风险评估与技能培训,通过人机协作新型岗位减少就业冲击。推动人工智能在文化创作中传承中华元素,强化精神慰藉、情感陪伴等应用,助力维系社会情感联结。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研发和应用低碳、环保的智能技术,推动整个产业链向绿色化转型。加强对智能设备生命周期的管理,从设计、生产到回收利用,全程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确保智能社会的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在智能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我们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文关怀融入技术发展,让智能社会的科技便利与民生温度相伴而行。以科技赋能改善民生福祉,用人工智能点亮未来生活,彰显的不仅是人文关怀,还是应对“智能鸿沟”等严峻挑战的能力,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更富包容性地向前发展。(徐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