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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怡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王保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这是新时代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
天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城市,承担着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的重要职责。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制度型开放不仅是天津融入国家战略体系的制度路径,也是锻造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关键支撑。深入阐释天津制度型开放的文化根基、实践逻辑、制度体系和治理转化路径,对于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制度集成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制度型开放的精神根基:文化结构与制度理念的双重演化
制度型开放的推进,依赖于深层文化结构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天津“襟河枕海、畿辅门户”的地理格局不仅塑造了城市的交通区位与经济角色,也孕育出“融通、宽和、进取、守正”的文化精神,为制度型开放提供了独特的精神土壤。
从文化类型学视角看,天津兼具“多元文化交融特征”与“制度多样性演化路径”的双重特征。河海交汇的生态结构孕育出天津开放包容的文化基因,燕赵之慷慨与江淮之灵秀在此融合,南北文化、东西文明的叠加互动,不仅推动了文化混合,也形成了规则认知的多重共存机制。历史上天津在传统宗法制与西方法治体系之间形成了文化张力,也催生了较强的制度弹性和制度学习能力。
天津将“融通性”文化特质转化为制度吸纳力,将“进取性”城市气质转化为制度突破力,将“守正性”文化认同转化为制度稳定力,这构成了天津制度型开放的文化哲学基础。例如,“智慧零碳”码头不仅是港口技术升级的标志,更是制度适应性与标准整合力的体现。其在绿色理念、智能化运营与国际标准三者之间的平衡协调,显示出天津在文化软实力转化为制度硬实力方面的独特优势。
二、制度型开放的功能机制:从治理实验到制度供给
制度型开放强调在规制、规则、管理与标准四大领域的深层次制度变革。在天津的发展实践中,这一变革逻辑主要通过自贸试验区、“鲁班工坊”、京津冀协同平台等关键制度载体得以展现,体现为“功能平台—制度创新—政策传播”的系统路径。
首先,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制度型开放的“试验田”,承担起制度供给机制的前置功能。自2015年设立以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已实施600余项制度创新举措,其中如“一制三化”、智慧监管、绿色港口制度、保税维修制度等,被全国复制推广。制度创新的方向集中在两类:一类是内部制度环境优化,如企业登记便利化、金融监管沙盒、跨境电商政策集成;另一类是规则与标准输出路径探索,如航运保险制度、融资租赁规制、多式联运“一单制”。制度供给已由流程简化迈向规则主导,体现出从治理优化走向制度构建的跃升。
其次,“鲁班工坊”是天津推动教育制度国际传播的实践平台,具有典型的制度输出结构。“鲁班工坊”体系包含四个层级的制度设计:一是标准化课程体系,统一教学内容与评价标准;二是模块化教学资源,适配不同国别实际;三是本地化师资认证机制,形成在地运营的可持续性;四是多元协同治理结构,整合政府、高校、企业与国际合作方资源。这种制度性组合不仅提升了教育援外的质量,也体现了中国制度逻辑在知识治理层面的有效嵌入。
最后,京津冀协同发展制度化进程体现为区域制度一体化架构的逐步构建。天津在推动区域协同过程中,逐步建立起以“制度兼容性”为核心的协调机制,包括市场准入标准统一、营商环境对接、信用信息互认、监管互认等。例如,空客总装线项目背后的制度支撑体系涉及税收优惠、审批流程、要素配置等制度协同,为跨区域重大产业协作提供了基础制度保障。
三、制度型开放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深层互动机制
制度型开放不仅着眼于外部资源配置,也与城市内部治理结构深度嵌合。从城市治理视角出发,制度型开放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治理结构的系统重构。
第一,制度型开放强化了“数据驱动—标准牵引—流程再造”的治理逻辑。在智慧城市治理中,天津依托“城市大脑”与“津治通”平台构建起以数据标准为引领、跨部门数据共享为基础的制度流程体系。其治理创新价值不在于技术工具本身,而在于以制度标准嵌入治理流程,实现“标准即治理”的范式转型。
第二,制度型开放推动了“常态—应急”治理机制的系统融合。以“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天津逐步建立起多部门联动的应急物资保障制度、网格化社会动员制度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第三,制度型开放强化了文化治理的制度化转型路径。天津非遗项目、历史街区保护、红色文化场域的制度化利用,不仅体现出文化资源的制度激活机制,也体现了制度在价值传播与文化认同中的基础作用。如“杨柳青年画”的生产性保护制度、“五大道”街区的风貌恢复与制度规范、周邓纪念馆的制度化运营机制,均体现了文化治理的制度支撑逻辑。
四、基于天津实践的制度型开放的理论价值与战略意义
从政治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制度型开放是资源重组与制度供给协同演化的结果,其实质是国家嵌入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制度表达方式。在这一框架下,天津的实践经验具有三重理论价值:一是构成了国家制度能力的区域表达。在当前多边规则博弈与制度权力再分配的大背景下,天津通过制度实验、自主供给、嵌入传播,实现了国家制度逻辑在地方的具体化。这种制度能力的区域实践,有助于实现制度优势向制度效能的系统转化;二是激活了传统文化资源的制度化转化机制。天津的制度型开放并非断裂式引进,而是以本地文化结构为基础,通过制度建构实现文化资源的现代嵌入与国际传播,具有“根源型创新”特征;三是重塑了区域一体化的制度逻辑。天津的实践证明,制度兼容性、标准互认性、政策协同性是实现区域高质量协同的前提。天津在跨区域规则协调中的制度探索,为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提供了政策范式与治理样本。
制度型开放是新时代推动改革发展大局的关键举措,在天津展现出显著的文化根基、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展望未来,天津应厚植河海文化这一深厚根基,以制度创新为强劲动力,朝着治理现代化的目标稳步迈进,全力推动制度型开放向纵深拓展,持续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筑牢制度根基,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的“天津智慧”与“天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