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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帅(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2026年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首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指出要“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9年(2018-2026)对“数字乡村”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对数字乡村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自2018年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以来,我国已构建起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四梁八柱,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新动力。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标志着我国数字乡村建设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迈向“深度应用与质量提升”的新阶段。
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特征
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已走过八年的发展历程。在持续的政策推动下,数字乡村建设的制度框架和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了强劲动能。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延续历年部署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这一表述的变化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从“建设”到“高质量发展”,标志着我国数字乡村工作重点将从注重规模扩张、基础设施铺设向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应用深度和综合效益转变。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发展目标由普及覆盖向质量效能转型。数字乡村建设初期,着力解决的是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薄弱、数字服务供给不足等“从无到有”的问题,重点体现在网络覆盖、终端普及和平台搭建等方面。随着数字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广泛渗透,单纯追求覆盖率和建设数量已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新要求。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更加关注数字技术的实际应用成效和综合效益,强调是否真正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也更加重视投入产出效率、运行可持续性和农民获得感,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从“重建设”向“重使用、重效果、重长效”转变。
从“技术导向”到“发展导向”:建设逻辑由工具供给向需求牵引转型。数字乡村并非简单地将新技术引入农村,而是要服务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整体目标。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突出以发展需求为导向,避免技术应用与实际场景脱节。数字技术要与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农民就业结构和农村治理需求深度结合,才能释放其真实价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治理现代化为核心目标,引导数字技术在智慧农业、农村电商、基层治理等领域落地应用,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从“技术可行”转向“发展有效”,实现技术进步与乡村发展同频共振。
从“单点突破”到“系统推进”:实现方式由碎片建设向协同集成转型。在实践中,部分地区数字乡村建设仍存在项目分散、平台割裂、数据难以共享等问题,制约了整体效能发挥。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强调系统推进和协同建设,要求农业、农村和农民多维度覆盖,实现多领域联动、多主体协同。通过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平台互联互通,推动信息在生产、流通和治理环节顺畅流动,形成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的数字化支撑体系,从而提升数字乡村建设的整体效率和长期绩效,避免“重建设、轻融合”的碎片化倾向。
从“城乡分割”到“要素贯通”:发展格局由单向支持向双向融合转型。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不仅是农村内部的数字化升级,更是重塑城乡要素配置格局的重要契机。依托数字基础设施,打破城乡之间的信息壁垒和空间约束,促进资本、技术、人才和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与合理配置。一方面,通过数字平台引导城市资源下沉乡村,提升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为农村优质资源、特色产品和劳动力融入更广阔市场创造条件,推动城乡关系由单向帮扶向互促共进转变,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新的制度和技术支撑。
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的三个维度
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并非对既有建设路径的简单延伸,而是数字乡村发展范式的系统性转换,其核心在于由“夯基筑台、补齐短板”转向“提质增效、内涵发展”。
以产业升级夯实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根基。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的一大着力点在于以数字技术深度赋能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通过将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嵌入种业振兴、精准耕作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关键环节,农业生产逐步由要素驱动转向数据驱动。在种业领域,数字技术有助于提升育种效率和良种推广精准度;在耕作环节,通过遥感监测和智能装备实现对水肥、病虫害等精细化管理;在流通环节,依托冷链物流和数字平台降低损耗、提高周转效率。这种全链条数字化改造,能够有效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以治理现代化提升数字乡村运行效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强调数字技术在基层治理中的系统应用,推动乡村治理方式深刻变革。以数字平台为支撑,将人口、土地、产业和公共服务等信息整合到统一系统中,形成对乡村运行状态的动态感知和精准响应,有助于提升治理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特别是在精准扶贫和风险识别方面,数字化手段能够实现对返贫风险、特殊群体需求的实时监测,推动治理资源精准投放。同时,通过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数字治理还能有效减轻基层事务性负担,使基层干部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和推动发展中。
以素质提升增强农民数字素养与发展能力。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在于让农民真正从数字化进程中受益,而关键在于农民数字素养和应用能力的整体提升。随着数字技术广泛嵌入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农民不仅需要具备基本的数字工具使用能力,更需要理解数据、平台和规则背后的运行逻辑,有效参与数字化分工并分享发展红利。通过完善农民数字技能培训体系,推动数字技术与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就业转型相结合,逐步培育一批能够熟练运用数字技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公共事务的“新农人”。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和获得感,也为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内生人力支撑。
推进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
数字乡村建设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现实问题逐步显现。应围绕提升适配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从因地制宜、数据安全、长效机制等方面明确关键着力点,推动数字乡村建设行稳致远、落地见效。
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推进路径。我国区域发展差异显著,乡村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数字化水平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应立足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和治理需求,合理选择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建设重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智能化,在基础薄弱地区则以补短板、强能力为主。通过差异化推进和梯度发展,避免盲目铺摊子、搞形象工程,提升数字乡村建设的适配性和实际效果。
强化数据安全,健全涉农数据资源体系。数据是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涉农数据加速集聚,必须同步强化数据安全和规范管理。应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明确数据采集、共享和使用规则,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整合应用。同时,加强对农民个人信息、生产经营数据和集体资产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滥用和风险外溢。
注重长效机制,完善制度与治理保障体系。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不是短期项目,而是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必须以稳定有效的制度供给作支撑。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明确建设标准、实施路径和责任分工,增强政策执行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要健全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引导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协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通过制度化安排,将成熟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常态机制,防止项目化推进带来的碎片化和短期化倾向,为数字乡村持续提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久久为功,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持续落地见效。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必须避免“运动式推进”,应牢固树立长期主义理念。可以借鉴“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政策目标、支持方向和实施节奏的连续性。通过循序渐进、滚动推进,把数字乡村建设融入乡村振兴的日常工作之中,注重实际效果和群众评价,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数字乡村建设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