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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数智时代复合型人才培养、流域经济发展、培育正确权力观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伍爱群:把握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着力点】
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伍爱群认为,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正在重塑科研范式与产业变革的底层逻辑,我们要顺应科研范式变革趋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资源配置、制度保障等多个方面多个维度相互嵌入、价值共生。近年来,我国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坚决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大幅提升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同时也要看到,顺应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潮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我国科技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可以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成各方面创新资源,打造以链主企业为核心的开放式创新生态;二是通过深入整合人力、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要素,推动不同主体协同创新,为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水平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三是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高效配置各类科技创新资源,组织实施好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在研发组织、考核激励、人才使用等方面实施更有突破性的制度机制等,激发各方参与创新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摘编自《人民日报》
【赵宜萱:构建契合数智时代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
南京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赵宜萱认为,当前面对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的趋势,立足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加快构建契合数智时代需求的数智人才培养体系,对我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发展先机、把握竞争主动、塑造比较优势具有深远意义。数智时代迫切需要培养兼具理论基础、实践能力、跨界素养和持续学习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这就要求打破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分隔,构建横向融通、纵向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数智人才培养必须主动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需求,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衔接。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层衔接,完善“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贯通培养机制,将数字素养、智能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并通过完善技能人才评价、职业资格认证和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进一步拓宽技能型人才的发展空间。推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学科结构、培养方式和评价体系的整体升级,推动教育向个性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系统更新传统专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构建跨学科课程体系,推动科研与教学深度互动,增强人才培养的适配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摘编自《光明日报》
【仇怡:发展流域经济,为区域协调发展和畅通国内大循环赋能】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仇怡指出,发展流域经济既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必然选择。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角度,在以流域为整体的区域发展模式下,通过依托流域这个完整的生态系统重塑发展单元,将流域内原本分散的行政区域结合成一个流域共同体,从而实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从畅通国内大循环角度,通过统一流域内航道标准、打通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最后一公里”等,构建以水运为基础的现代流域设施联通体系,形成低成本、大运量的流通能力;依托内河航运网络并连接铁路、公路等构成的综合立体交通网,以更低的流通成本促进商品在更大空间范围内高效流通,激活流域内过去尚未充分释放的消费潜力。流域经济促进区域联动发展主要基于生态、空间、经济、制度四个维度。生态上,通过拓展流域经济模式促进跨区域生态联保共治,确保上下游共享发展效益、共担治理责任;空间上,通过拓展流域经济模式促进跨区域基础设施互通,实现生产要素和商品等在全流域流通及优化配置;经济上,通过拓展流域经济模式促进跨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实现流域内产业优势互补与生产力合理布局;制度上,通过拓展流域经济模式促进跨区域体制机制协同,构建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多元协同的系统性治理体系,实现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摘编自《经济日报》
【徐秦法、刘浩宇:制度规范为培育正确权力观提供根本保障】
广西大学徐秦法、刘浩宇认为,涵养正确权力观,本质上是解决权力“为谁用、怎么用、用得好不好”的问题,而制度是规范权力运行、培育正确权力观的根本保障。要通过制度化规范与常态化约束,依纪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清醒认识、敬畏之心和行动自觉,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权由谁赋、权为谁用”的问题,为树立正确权力观筑牢坚实的制度根基。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本质上是制度执行的刚性化,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执行,让权力在制度轨道上有序运行,才能让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践行正确权力观,明晰“权怎么用”的实践路径,实现权力运行与正确权力观的同频共振。培育正确权力观,离不开健全的制度监督。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是强化权力约束、涵养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支撑。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明确各类监督的责任主体与契合点,消除“条块分割”,实现优势互补。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光明网记者徐倩阳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