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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伟同(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东北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特别是消费不振,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对解决我国消费领域结构性问题、推进经济行稳致远具有指导性意义。
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满足“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现实需要。消费是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激发经济活力的关键引擎。扩大消费需求不仅能够直接带动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还有助于促进创新与产业升级、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消费所带动的经济活动能够反哺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从而促进经济良性循环。构建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意在通过系统性、稳定性的制度安排,解决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最大程度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实现“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的制度保障。“完整”反映了内需体系的全面性和协调性,意味着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投资再生产等多方面各环节之间相互支撑、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强调政策体系的协同联动,使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为内需增长提供全方位的有力支持;长效机制强调提升国内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减少对外依赖,增强经济韧性;长效机制强调体制机制的顺利衔接,在设计和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时,确保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之间的协调与连贯,避免出现断档或冲突,从而实现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意味着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是一个主动选择的长期性的战略部署。从国际比较看,大国经济的特征都是内需为主导、内部可循环。从全局和战略的角度出发,无论是掌握发展主动权,还是及时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均要求必须转变原有的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推动经济发展向内需主导转变。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国内市场主导经济循环的特征会更加明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会不断释放。构建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不仅有助于解决短期内需求不足、预期不稳等问题,还能在中长期提升发展潜力,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为扩大内需注入持久内生动力。
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
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内需的需求侧改革旨在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持续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使社会再生产实现良性循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更好发挥强大生产能力的供给优势,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统筹推进扩大内需和优化供给,就需要坚持供给和需求双向发力,短期内可根据供需矛盾变化相机抉择合理的策略,长期内应着眼于打通供需结合的断点堵点卡点,找准政策支持和更好发挥市场作用的着力点,在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中推动供需良性互动。
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在既有的支持城市消费的政策之上,应将支持农村消费纳入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框架之中,尤其是从城乡融合的角度挖掘建立长效机制的着力点,聚焦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拓展乡村多种功能等完善机制建设。与此同时,挖掘不同群体消费需求的发展空间。建立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既要适应消费的共性需求和趋势,也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在消费理念和偏好上的差异,根据消费群体的新取向和购买力及时作出政策调整。
协调好短期政策激励与长期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内需并不是应对金融风险和外部冲击的一时之策,也不是要搞大水漫灌,更不是只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而是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释放内需潜力”。这表明要从长期性、战略性的角度认识扩大内需的目标、方向和思路,在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过程中兼顾当前和长远,逐步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要防止长远战略目标短期化,充分认识扩大消费的根本目的是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以消费提振畅通经济循环,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将消费需求和潜力转化为生产动力和效益。未来“十五五”时期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围绕消费提质升级创新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
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的政策方向
聚焦“投资于人”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人是消费的主体,也是生产和创新的主体。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投资于人”,要求将更多资金资源用于服务民生,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表明让居民收入更稳定、保障更扎实,才能够增强消费能力和底气,这就要求长效机制建设必须做好居民增收减负的“加减法”。一方面,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完善就业优先政策,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另一方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提高教育、医疗、养老保障能力。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完善参保政策措施,增强社会保障可及性。
多措并举保护消费者权益,使居民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促进形成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执法,为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避免“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持续优化安全便捷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实物消费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健全标准和信用体系,推行服务认证和消费评价。
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和稳定扩大传统消费,使居民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既要稳定扩大传统消费,稳住消费增长的基本盘;更要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扩容和引领消费创新。根据居民消费习惯变化、消费需求的多样性完善长效机制建设,赋能产业发展和做优惠民让利,丰富消费场景,增强居民消费意愿。一方面,鼓励传统消费转型升级。加力提升“两新”政策效能,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提高供给升级与消费升级的匹配度,扩大健康、养老、助残、托幼、家政等多元化服务供给。另一方面,支持打造消费新增长点。加快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发展,大力扶持企业打造国潮时尚和文化消费新场景,打造低空经济、首发经济、冰雪经济等消费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