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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壮志(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所长、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习近平主席指出,“上海精神”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生命力所在,更是上海合作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既总结了成员国在深化友好交往中形成的合作理念,也揭示了这一新型国际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因,催生了强大凝聚力,激发了积极合作意愿,是上合组织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
深刻把握“上海精神”的精髓,才能更好地弘扬“上海精神”。其中,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异同,摒弃冷战思维和霸权心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各国应就各自安全防务政策以及重大行动展开对话和相互通报,通过各个层次的接触化解疑虑。互利,是指顺应全球化时代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不损害对方或公共利益,使彼此都能从合作中受益。平等,是指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国际社会拥有同等权利的一员,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不干涉他国内政,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协商,是指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合作,消除矛盾和隐患,预防战争和冲突的发生。另外,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也都生动诠释了“上海精神”的应有之义和时代内涵。
“上海精神”源于中国与俄罗斯、中亚国家在“上海五国”机制下的合作实践,是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的精准概括。回顾上合组织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彰显了“上海精神”的生命力和感召力。1996年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国在中国上海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以此为发端形成“上海五国”机制,从最初解决历史遗留的安全问题,到通过协商开展地区合作,为世界注入更多的稳定性和正能量。2001年上合组织成立伊始提出“上海精神”,并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中强调,“上海精神”是本地区国家几年来合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应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新世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此后,上合组织行动方向更加清晰,前进步履更加有力,始终秉持“上海精神”,朝着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进。
“上海精神”的时代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始终将上合组织作为周边外交优先事项,推动其发展壮大。在2018年举行的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为上合组织在新时代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上合组织成立24年来,影响力与号召力不断增强,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其倡导并积极践行以“上海精神”为核心、超越冷战思维的先进理念,始终坚持和推进“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携手各方共建团结互信、和平安宁、繁荣发展、睦邻友好、公平正义的共同家园。
还要看到,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在经济实力、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增加。欧亚大陆腹地是大国地缘政治博弈的角斗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毒品走私等跨国犯罪活动也较猖獗,给地区稳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和冲击。
面向未来,推动上合组织高质量发展既要看到机遇、坚定信心,也要尊重差异、认清挑战。要继续弘扬“上海精神”、凝聚合作共识,努力促进地区各国经济社会协同进步,实现普遍安全,携手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以合作促安全、以合作谋发展,通过对接本国发展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等合作倡议,践行全球发展倡议。从长远来看,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合作拥有地缘、文化、制度等优势,必将成为保障地区稳定、促进经贸往来的重要支柱。面对复杂的全球问题,各成员国面临的困难挑战各不相同,这对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合作提出更高要求。需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上合方案”,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上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