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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泽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宜勇(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二级研究员)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会议明确指出,民间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就业的关键力量。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仅是短期之策,更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行系统谋划,制定精准有效的政策,扎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让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深刻理解“为什么”
民间资本以其机制灵活、市场敏感、效率较高的特点,成为中国经济肌体中最为活跃的“毛细血管”。其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稳增长的“生力军”。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半数以上,覆盖领域广、产业链条长,其活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对稳住经济大盘具有决定性作用。二是促创新的“活力源”。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的重要主体,特别是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领域,民间投资敢于冒险、善于捕捉新机遇,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三是保就业的“主渠道”。民营企业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投资活力的增强意味着市场主体的扩大和稳定,能有效吸纳就业、保障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因此,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是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畅通经济循环的必然要求,必须摆在当前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系统谋划“怎么干”
系统谋划激发民间投资,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构建一个环环相扣、相互支撑的政策体系。首先,拓宽投资空间是核心前提,要聚焦解决“无处投”的问题。这是激发活力的基础。必须打破“玻璃门”“弹簧门”,为民间资本划定明确的投资赛道。一要向“新”而行,明确支持民间资本投入新质生产力领域,如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二要向“实”发力,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如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三要向“服”拓展。全面放开、准入新兴服务业,如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鼓励民间资本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服务供给。其次,营造公平环境是根本保障,要聚焦解决“不敢投”的问题。这是稳定预期的关键。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资源、公平参与竞争。一要破除隐性壁垒。全面清理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对民间资本设置的歧视性条款和隐性门槛。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二要强化权益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建立涉企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第三,强化要素保障是关键支撑,要聚焦解决“没钱投”的问题。这是提供动力的保障。必须推动资金、政策等要素资源向优质民间投资项目精准流动。一方面,要加强融资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发展普惠金融,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资牵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效应。
具体落实“如何做”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能只停留在政策制定层面,更要注重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这就需要我们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将宏观政策框架细化为具体的微观操作步骤,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真正惠及民营企业,推动民间投资活力不断增强。一要建立项目推介机制,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投资机会。各级政府要动态梳理重点领域的投资项目清单,在推介项目过程中,明确项目的回报机制,让民间资本清楚投资该项目能够获得的收益,增强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二要推行“揭榜挂帅”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链补短板。在当前科技竞争日益激烈、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面临挑战的背景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链补短板具有重要意义。要推行“揭榜挂帅”制度,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链建设的积极性。三要优化审批监管服务,为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提供便利。审批流程繁琐、监管方式不当是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要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民营企业投资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四要完善沟通服务机制,及时解决民营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要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民营企业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五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民营企业。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会导致民营企业对政策不了解、不熟悉,无法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在解读政策时,要让民营企业能够“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确保政策红利能够精准直达民营企业,推动民间投资活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