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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数据要素、全球治理体系、海洋可持续发展、完善研究报告类成果评价体系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汪旭晖:促进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意义重大】
东北财经大学校长汪旭晖指出,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在驱动技术创新突破、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数据生产规模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数据要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应用水平持续提升。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数据要素成为连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纽带。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效率,既是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当务之急,也是推动我国海量数据与丰富场景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新动能和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举措。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需聚焦几个主攻方向。一是培育统一的大市场。在促进数据资源汇聚方面,能够容纳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在打破区域市场数据流通壁垒方面,能够消除“数据孤岛”,形成跨地域、跨场所、跨场景、跨企业的互联互通体制机制。二是培育安全开放的市场。要为数据开放流通提供安全保障,依托可信数据空间形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各方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在保障数据安全流通的同时,让各类经营主体应享尽享数据要素流通带来的发展红利。三是培育互惠合作的市场。各级数据交易场所应发挥合规监管、节点支撑等功能,形成差异化竞争态势,让不同层级数据交易场所形成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促进互惠合作。
摘编自《经济日报》
【宋伟:全球治理体系指明国际秩序改革路径】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宋伟表示,全球治理倡议聚焦“构建什么样的全球治理体系,如何改革完善全球治理”这个时代课题,丰富和发展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体系。目前的国际秩序中仍然存在三个明显的短板:一是公正性不足、二是权威性不足、三是有效性不足。而全球治理倡议切中现有国际秩序短板,从五个方面指明了国际秩序改革的路径,即:坚持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主权平等原则是对中小国家和全球南方国家最好的保护,防止某些大国利用全球治理议题搞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坚持主权平等原则有助于国际社会摆脱强权政治和丛林法则,有效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坚持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维护。国际秩序改革是为了落实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绝不是说一套做一套,不能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就高举规则旗帜,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就将规则踩在脚下。坚持多边主义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多边主义的核心是开放包容,即利益相关方都可以参与相关领域、问题的治理进程。国际秩序改革是为了建立更有效的多边机制,绝不能搞“排他性的俱乐部”。坚持以人为本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取向。各国人民是全球治理的根本参与者和受益者。让更多层次的人和群体参与到全球治理进程中,让他们发出自己的声音、贡献自己的智慧,所构建的全球治理方案才会更加可行和有效。坚持行动导向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原则。一方面,要在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各领域、各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可持续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需要调动各种行为体的积极性,合理确定它们在不同领域、不同问题中所扮演的角色,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要履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摘编自《光明日报》
【曲宏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海洋可持续发展】
东北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曲宏歌指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构建立体式治理格局,从而有效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海洋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生。一是科学统筹治理目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战略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综合考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运用系统思维科学确定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各项目标,做好统筹兼顾。二是深度延伸治理链条。立体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要坚持系统观念,延伸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链条,实现由片段治理向“源头—过程—末端”的全过程治理转变。一方面,向源头防控延伸。另一方面,向生态修复延伸。三是高效聚合治理资源。这就需要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各部门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出治理“组合拳”,使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从分散化走向集成化。四是综合运用治理手段。不同治理手段并用,产生“1+1>2”的整体效应,是立体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一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治理创新、丰富治理方式,综合运用法治、市场、科技等手段,变单一手段发力为整体综合施策。
摘编自《人民日报》
【姜春林:加快完善研究报告类成果评价体系】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姜春林认为,我国各类研究机构每年产出大量面向不同对象和任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该类成果大多因其具有直面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现实问题、融合多元主体的智慧力量等特点而广受关注。于是,如何对其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价,成为我国学术评价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但当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类成果评价面临多重困境。一是评价主体不够多元,主要集中在学术机构、专业学会和政府部门等少数群体。二是以专家评审为主的评价方法存在局限性。三是评价缺乏规范的数据库支撑。四是现有的评价体系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评价结果往往只能作为学术荣誉或项目资助的依据,而难以及时反馈给研究者,帮助他们改进研究方法、深化研究内容、提高研究成果的针对性,进而影响研究的持续改进和成果转化。为了从这些重重困境中突围,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报告类成果评价体系已刻不容缓。首先,应促进评价主体多元化,提升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非学术机构和群体的参与度,评估其应用效果和多维价值。其次,应拓展评价方式和渠道,尝试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报告文本快速理解和处理能力与专家评议有机结合,构建“人机协同”的智能评价机制。再次,应充分利用现代数智技术采集公开发布的研究报告,建设专门数据库,提高文献覆盖率并扩大访问的可及性。最后,应健全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研究报告的知识生产者。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光明网记者 刘梦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