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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忠(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
当前结构性就业矛盾的表现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从破解“有活没人干”入手,解决“有人没活干”的问题。“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并存是我国就业市场长期存在的局面,是结构性就业矛盾的直观体现。而在当前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背景下,我国就业市场的结构性矛盾逐渐显现。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是由短期经济波动引起的,而是由经济结构的长期演变、产业转型升级和人口变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之间、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之间、劳动者分布与产业分布之间维度的不匹配,导致劳动力市场上失业人口与空缺岗位并存。
具体而言,一是技能供需不匹配。其中既有新兴产业发展的因素,也有产业转型升级的原因。以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领域为例,这些高科技行业持续扩张,对技能的要求逐年提升。然而受教育水平、技术储备等因素限制,大量劳动力在这些高技能岗位上难以胜任,导致出现“高端岗位无人填补”的现象。传统制造业、低端服务业等行业的岗位需求不断缩减,这些行业的从业者技能水平相对单一,加上终身学习体系和技能培训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他们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技能更新以适应新兴行业需求,造成劳动力市场中一方面高技能人才供给不足,另外一方面低技能劳动者陷入就业困难的窘境。二是区域供需不匹配。一方面,区域间劳动力数量存在不均衡。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业基础雄厚,吸引了大量优质人才和劳动群体,存在人才“虹吸效应”。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才流失严重,出现人才“空心化”问题。另一方面,区域间劳动力的质量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较早,教育资源较为丰富,聚集大量高学历、高技能人才。而在中西部地区,尽管劳动力资源丰富,但由于教育和培训资源的相对匮乏,人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相对较低,导致这些地区难以吸引高端人才。此外,部分地区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人才需求集中在某些传统行业,缺乏对新兴产业所需的多样化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剧区域间的人才供需不平衡。
当前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成因
我国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成因较为复杂,既有全球劳动力市场普遍面临的结构性原因,也受到国内特有因素的深刻影响。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转型是全球范围内出现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因素。随着自动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传统行业和低技能岗位逐渐被淘汰,新兴技术岗位的需求迅速增加。这种技术性替代效应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了劳动市场的分化,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明显提升,而低技能劳动者面临的就业机会却在逐渐减少。此外,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不稳定性和经济周期的波动也在加剧结构性矛盾。经济繁荣时期,用工需求上升,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和制造业领域,而在经济低迷时,这些行业的岗位需求会急剧萎缩,导致就业市场出现阶段性的波动,从而增加了市场的供需错配。
我国的区域特点、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进一步加深了结构性就业矛盾。一是区域和产业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影响。如前所述,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高附加值产业集中,吸引了大量高技能人才,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传统产业占比大,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从而导致不同地区之间的供需矛盾加剧。二是城乡分割和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性。大量农民工难以在城市定居,导致农村劳动力无法自由流动到高需求的城市,城乡间的劳动力市场难以实现有效的资源匹配。三是人力资本供给存在短板。义务教育年限相对较短,制约国民基本素质的提升。高等教育供给不足与错位并存,与产业发展的需要脱节。在职培训不足,人力资本更新慢,这在2.97亿农民工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四是信息供给短缺和就业服务不足。信息供给短缺和就业服务不足会延长求职者找工作的时间,时间过长后,求职者技能会退化,求职意愿会降低,找工作的障碍会加大,就可能转化为结构性失业。
多措并举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实现我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关键举措,也是提升经济活力、保障稳定和促进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需要“精准把脉、对症下药”。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深入分析不同类型、不同群体的就业困难,还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协同政府、企业、高校和劳动者多方力量,从宏观与微观层面共同努力,形成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多维路径:一是针对不同类型就业矛盾精准施策,二是找准解决不同群体就业困难的着力点,三是不同主体协同发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