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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忠杰(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摘要:放和管,都是由社会运行机制决定的,也是维持健康的社会运行机制的需要。社会需要放和管,根本上是因为一个健康的社会必定需要动力活力和秩序平衡两个方面。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保持社会的健康运行。社会没有动力活力,就会处于僵化,停滞状态,落后于时代,落后于人民群众的要求,最终带来更多的问题,矛盾和麻烦;社会如果没有秩序平衡,就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或一辆没有方向盘和刹车的汽车,随时都可能造成灾难。我们所需要的社会,必须是既有动力活力又有秩序平衡的社会。因此,放和管,必须从根本上把握动力活力与秩序平衡的关系,使这两种机制有机结合,共同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态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重要论断。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定位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六大原则的内容之中。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结了对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新的认识和体会,其中重要一条,即是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进入“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正确认识和处理“放”与“管”的关系,对于做好经济等各方面工作、顺利实施“十五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放”中激发万马奔腾的活力
“放”,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关键词。以往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体制的共同特点是高度集中,管得太死,政治上缺乏民主,经济上缺乏活力。所有的资源都集中于国家,所有的活动也都要由国家来决定,个人、企业和基层都无法自主决定干什么、不干什么。这种体制的好处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缺点是社会缺乏动力和活力,还有可能“集中力量办错事”,办了错事也没有纠错机制及时矫正。
当年的中国也基本照搬了这样的模式,既办成了很多大事、难事,也积累了一些弊病和问题。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党和国家实现伟大历史转折,渐次推进各方面改革,特别是将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有改革举措都或多或少与一个字有关:“放”。解放思想、放开搞活、放宽政策、放权让利、松绑放权、多予少取放活、调放结合、以放为主、价格放开、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简政放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等等。
“放”的结果,是全国上下都动起来了,不是等着计划和指令,而是瞄着市场、需求、前沿,发挥主动精神,自己创造条件干起来;是社会资源都转起来了,商品可以买卖,劳务可以输出,人才可以流动,市场可以运营,人、财、物都可以在流转中增值,使国家财富大大增加;是社会活力四处迸发了,人人都有了选择的余地,创新创造有了必要的空间,前沿追寻有了实验的场所,竞争拼搏有了更多赛道,万物更新呈现加速度的态势;是对外开放的大门打开了,出国留学成为常态,外资进入合作共赢,科技交流追赶世界,文明互鉴共创未来,中国不再是全球化的局外者,而是不断从追赶者向领跑者转变。
由放开到搞活,这是中华民族创造精神的一次大解放、大迸发。40多年来中国发生的变化,归结起来集中到一个词上—搞活了。如同亿万骏马,一朝打开栅栏,减负松绑,到广阔天地驰骋跳跃,终于展现出万马奔腾的生动气象。
改革开放已经几十年了,新时代的中国、新征程的经济还要不要“放”呢?答案是毫不含糊的:仍然要!党的二十大从根本上指出,“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展开来,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指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从人才的角度指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从对外开放的角度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优化区域开放布局”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宣告“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同时,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和措施,明确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按照这样的大思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要求。这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愈益强调的一对关系,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重要经验的总结,更是当前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重要要求。
从根本上说,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要靠所有人民群众的共同奋斗。中国人民历来是勤劳、智慧的人民,具有无限的创造力。我们制度、体制、机制、政策的作用,不是限制和束缚这种创造力,更不是压制这种创造力,而是释放这种创造力、激励这种创造力、引导这种创造力。通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已经得到了极大的释放,但并非已经完全释放,这样那样的限制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所以依然有一个放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制度和政策,随着形势的发展,仍有一些可能落后于时代,以或明或暗的方式限制着人民创造性的发挥。所以,在“十五五”时期,仍然要坚持放、继续放,通过放使社会活力继续迸发,通过放使奔腾的万马更加神气。
从当下形势看,世界变乱交织,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我国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各种内外因素的交织使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特别是种种“躺平”现象,反映出社会的动力衰减、活力下降。如果社会的发动机减速,经济发展也就必然减速。所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11次使用“动力”一词,8次使用“活力”一词,指出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巩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等。提出放得活,就是要抓住动力引擎这一根本问题,把社会的活力进一步激发出来。
放哪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直接提到“放”的有: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等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直接提到“放”的事项有:以放宽准入、业态融合为重点扩大服务消费,清理汽车、住房等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各展所长;赋予省级政府统筹建设用地更大自主权;等等。
在“管”中确保经济社会有序运行
放的同时,还要管。一方面要放得活,另一方面还要管得住、管得好。
古今中外,所有社会和国家都是需要管的。没有管理,就没有秩序,无法正常运行,这是基本常识。差异在于管的制度、体制、机制、方式和程度不一样。有的可能把社会管死了、管砸了,有的可能把社会管活了、管好了。所以,管的奥秘在于用什么制度、体制、机制、方式管,管哪些、不管哪些,管到什么程度,而从来都不是撒手不管。
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根本上是将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从国家转到公民,或者说,国家把这种基本权利的很大一部分还给了人民,也就是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市场的作用不是无限的,不受限制的自由会发生无数的冲突,造成经济活动和社会秩序的混乱。因此,真正现实存在的市场经济,必定要有契约、规则、法治,要有规范、约束、引导。为了保证契约、规则、法治的实行,使整个经济社会在秩序的轨道上运行,就必定需要政府发挥作用,以恰当的方式介入、管理和调控经济生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把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
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从来没有放弃过管理职能,主要的变革是由谁来管、如何管、用什么方式管、管到什么程度等。党的二十大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坚持放与管的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同时,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把“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作为“十五五”时期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要求“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政府管,管什么?积改革开放40多年之经验,主要应该管标准、管规则、管公平、管秩序,管政策之实施,管规划之制定,管法治之实行,管社会之服务,管利益之调节,管矛盾之化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直接要求的管理内容有“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质量监管”“发挥好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作用”“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出口管制和安全审查机制”“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这些当然只是列举,并非所管之全部事务。
管,不是空管、假管,而必须真管、严管。既然管,就一定要管住。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一直是坚守规则与违反规则的博弈过程。各种违反市场规则、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坑蒙拐骗、走私贩私的现象时有发生。金融领域的一些大案要案,造成的损失惊人。干部队伍中的一些腐败分子,贪赃枉法,不仅中饱私囊,而且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这些现象如果不加治理,必定破坏经济秩序,侵害人民利益,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甚至侵蚀党和国家肌体。所以,不仅要管,还一定要严管。要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把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违规现象管住,把一切违反党和国家要求、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当行为管住,更要把各种违法犯罪现象管住。
管得住只是起码要求,进一步,还要管得好。管有不同形式的管,乱管、随意管,甚至粗暴管、野蛮管,也许能管住,但不一定能管好,甚至管出问题和麻烦来。所谓管得好,就是要管得合法、管得合理、管得科学、管出更好效果来。在管住不当、违法行为的同时,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保护社会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保证人民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预期。社会运行的动力活力不因这种管理而降低、疲软,社会各方面的信心更足、干劲更大、效率更高。社会经济始终在正常的轨道和秩序中运行,发展的速度不因管理而减缓,发展的质量因其管理而更高。简单地说,经济发展不仅更健康了,而且更活跃了、更繁荣了,这才算是管好了。
所以,管是一门大学问、大科学、大艺术。好的管理一定应该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坚持依法管理,一切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所有经济主体必须严格守法,而负责执法的政府,更应在法治的轨道上办事,用法治来管理,一切管理行为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按照法治的规定来执行,绝不可自身首先违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都是依法管理的具体要求。坚持科学管理,要求所有管理行为都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辨明具体是非,进行科学裁量,遵守规范程序,完善管理手续,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绝不可随心所欲,绝不可搞夹带私利的违规管理。坚持文明管理,应该坚持人民至上,人性管理,实行良法基础上的善治善管,把法治的刻度与人性的温度结合起来,始终文明执法、文明办事,不能滥用暴力,不能野蛮执法,切实关心和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科学把握“放”与“管”的辩证关系
既要放,又要管。放和管是一对辩证关系。放与管的最大难处、也是最高艺术,是把握好两者的平衡。
多年来,我们始终在探索如何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取得突出成绩,因而保持了中国经济快速而又健康的发展,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这说明,我们还需要深化对放与管辩证关系的认识,提高掌握放与管的分寸、尺度的艺术。
放与管,根本上是由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平衡机制决定的。社会有动力才能前进、发展。动力在哪里?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但在高度集中和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人民群众的动力实际上被管住了、受到了限制,所以社会缺乏活力,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难以自主和充分地发挥。改革开放放松了传统体制的束缚,社会的动力大大加强,社会的活力也涌现了出来。所以,一方面,“管”必须以保证、保护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为前提,如果在管的名义下,把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削弱了、束缚了、压制了,这就成了“一管就死”,对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产生不利影响,顶多只能算管住了,不能算管好了。
另一方面,“放”也要符合社会平衡的要求。所谓平衡,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比较协调,社会矛盾比较缓和、社会运行比较有序、社会局面比较稳定。如果社会光有活力而没有平衡,就会出现动荡失序,不仅会对人民群众带来灾难性影响,还会危害国家的利益和安全。历史周期率中的所谓其亡也忽,就是社会矛盾达到无法控制状态后的总爆发。为了避免社会动荡造成的破坏,就必须把整个社会管理和控制在比较平衡、平稳、平和的状态。这就需要有规范、有法治、有道德、有政府。政府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对社会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调控。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平衡的现象,城乡发展不够平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收入分配不够平衡,经济与社会不够平衡,人与自然不够平衡,腐败问题也明显增多。于是,党和国家加强治理,从全面从严治党到治理经济秩序,加强社会管理,使某些乱的现象大大减少了。
放和管,都是由社会运行机制决定的,也是维持健康的社会运行机制的需要。社会需要放和管,根本上是因为一个健康的社会必定需要动力活力和秩序平衡两个方面。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保持社会的健康运行。社会没有动力活力,就会处于僵化、停滞状态,落后于时代、落后于人民群众的要求,最终带来更多的问题、矛盾和麻烦;社会如果没有秩序平衡,就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或一辆没有方向盘和刹车的汽车,随时都可能造成灾难。我们所需要的社会,必须是既有动力活力又有秩序平衡的社会。因此,放和管,必须从根本上把握动力活力与秩序平衡的关系,使这两种机制有机结合,共同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态势。
比如,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命脉、基础,更是调节社会资源配置的指挥棒,根本上还是处理动力活力与秩序平衡关系的枢纽。没有税收,国家没有财政,就无法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无法调控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福利需求,也就无法保证社会的平衡发展。但如果税收过高,造成经营者赔本、创业者失败、创新者损失,致使社会躺平,不愿干事、不愿创造、不愿创新,这个社会就会僵化保守、停滞不前。所以,制定税收政策不是把税征得越多越好,也不是把税降得越低越好,而是根据社会的动力活力与秩序平衡的状态来把握多与少的平衡点,由此发挥资源配置的指挥棒作用。如果需要限制某个领域的发展,就要适当增加这方面的税收;如果需要促进某个领域的发展,就要减少这方面的税收。如果要增加国家开支和社会福利,就要适当加税;如果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要减少税种和税率。
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战略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但为什么改革开放前一直希望共同富裕,实际却是共同贫困呢?就是因为当年的体制用限制社会动力活力、限制人民创造的办法,强制拉平收入分配,造成了社会动力的衰减。今天我们实现共同富裕,不能走这条老路,而必须在激发社会创造动力活力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政策规范、宏观调控、国家帮扶来缩小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其平衡点在于,一方面,要看到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任何社会都无法达到绝对的平均式的共同富裕,差距是永远存在的,也是必要的,没有差距就没有追赶和竞争,也就没有动力活力。另一方面,要注意收入差距不能过大,过大了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平衡。因此,国家就要通过多种合理合法的方式加以调节和控制,使之处于一个比较合理和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区间。解决贫困问题也是如此。贫困有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我国扶贫脱贫主要是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帮扶收入过低的贫困人口,特别是通过开发式扶贫,增加其内生动力,增强其发展能力,使之能够持久脱贫。这就是脱贫不失动力,扶贫扶在根本。国家推进全社会的共同富裕,要把力量集中在实行普惠政策、保证最广泛就业、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增加公共服务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
放和管的背后,是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关系。市场能激发经济主体的创造活力,但也很容易失序。所以,无形的手与有形的手要结合起来。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社会生活的复杂,很多战略性问题已经无法由市场自行解决,政府的宏观规划、引导和管理更显必要。中国高铁迅速发展并走到世界前列,很大程度上既得益于市场的需求和运用,又得益于政府的规划与统筹。如果仅讲经济效益,高铁大多是亏本的,一般的企业很难承担这个责任。但在中国,建设高铁并不仅仅看铁路本身的效益,而是看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所以,无论国家还是地方都非常积极。我们重视的效益已经不仅仅是单条高铁本身的效益,而是整个社会的效益了。这就是市场与政府相结合共同推动发展的典型案例。高铁的建设要靠国家支持,未来的发展则需要高铁和地方在提高各方面效益上下功夫。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实行“有效的政府治理”,但还没有提出“有为政府”的观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不仅提出“有为政府”,而且把“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作为六条原则之一,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政府必须有为,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怎样“为”?不能一无所为,也不能无所不为,只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企业的自身经营,由企业自己去为。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由市场自己去为。企业和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则要由政府来为。政府之为,主要是制定规范,严格监管,宏观调控,服务保障。特别是长远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问题,单靠市场和企业无法解决,就要由政府统筹运用更广泛的资源,运用新型举国体制,从根本和基础上加以解决。新型举国体制,既有政府的力量,又有市场的作用,是政府与市场的结合,也是动力活力与秩序平衡两种机制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