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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媛媛(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
在数字中国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公共数据被普遍视为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资源。近年来,各级政府围绕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建设和制度完善持续加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初步形成。然而,从实践效果来看,公共数据“沉淀多、流通少、价值释放有限”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大量数据虽然完成了归集、治理和目录化管理,却未能真正进入应用环节,在现实场景中发挥应有作用。这一现实表明,公共数据价值化面临的关键障碍,并不完全在于“有没有数据”,也不只是“制度是否完备”,而在于数据如何进入真实使用情境并形成稳定运行机制。如何推动公共数据从“可归集”走向“可利用”、从“资源存在”迈向“价值实现”,已成为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亟须回应的现实命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场景培育”置于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落地应用的关键位置,提出以场景牵引要素配置、以应用促进制度完善。这一政策导向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在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中,治理重心正在从单纯强调数据供给和制度设计,转向更加注重真实应用场景的塑造与开放。与其说这是技术路径的调整,不如说体现了数据治理理念的深层转向。
场景不是结果,而是公共数据价值生成的起点。从政策与实践来看,场景并非公共数据价值的“自然结果”,而是生成的起点。传统治理往往遵循“先建平台,再定规则,最后促应用”的线性逻辑,数据价值被视为制度完善后的自然产物。然而,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的出现表明,在缺乏明确应用牵引时,即便平台完善、治理水平高,数据仍可能停留在“可共享但少使用”“可开放但难利用”的状态,难以转化为实际效益。
相比之下,“场景先行”是从具体问题和真实需求出发,倒推数据组织与治理方式。在示范场景中,许多应用以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为起点,明确“要解决什么问题”“服务哪些对象”“形成何种应用效果”,逐步梳理所需数据类型、来源和共享方式。原本分散的部门数据需求被显性化,数据不再孤立,而是嵌入问题解决与服务供给中。这种以应用问题为导向的逻辑,主导数据配置从“制度驱动”转向“需求牵引”,推动资源围绕具体场景整合与流动。场景不仅是数据应用空间,更成为公共数据价值生成的起点和关键组织机制。因此,将分散的数据资源、制度安排与应用需求有效连接,可以为价值释放提供现实入口。
场景作为连接数据资源与制度运行的关键中介,第一,场景通过问题导向重塑数据供需关系。传统公共数据开放多以部门视角为中心,强调“能开放什么”,数据目录和接口建设往往依赖部门内部逻辑,导致部分开放数据与实际应用需求脱节。而在“跑起来”示范场景中,数据需求从具体应用问题出发,例如城市治理、交通出行或医疗服务,推动相关部门梳理、整合所需数据,并明确“有哪些数据、如何组合使用”。这种以问题为牵引的机制,使数据逐步从静态的“可开放资源”转向可直接应用的“可使用资源”,既提升了供给精准度,也减少了低频使用和形式化开放问题。
第二,场景为跨部门、跨主体协同提供现实载体。公共数据价值释放往往涉及政府多部门、企业及平台等多方主体,单靠制度文件或统一平台难以形成长期有效的协同。示范场景通过明确应用目标、参与主体和运行流程,将原本分散的数据资源和治理主体嵌入具体任务中,多主体协作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磨合与优化。例如,在智慧城市治理或公共服务优化场景中,各部门围绕共同问题共享数据、协调业务,同时技术企业参与数据处理与应用开发,跨主体的协同关系逐步稳定。场景由此成为跨主体协作的组织空间,有助于降低协调成本和制度摩擦。
第三,场景在实践中推动治理规则的动态生成。不同于自上而下的一次性制度设计,公共数据在场景应用中通过持续试错和调整不断完善规则。例如,数据授权方式、接口开放规则和安全审查机制往往在运行中逐步明确,治理规则和制度更加贴合实际需求。场景不仅促进数据流动,也成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空间,通过“以用促治”,使规则在实践中不断成熟,避免制度设计与实际运行相脱节。
场景为公共数据价值化提供了“可控试验空间”。在具体应用场景中,数据使用目标相对明确,参与主体范围相对有限,数据流通的风险与收益边界也更容易界定。这使得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可以在可评估、可调整的环境中逐步推进,而非在宏观层面一次性全面放开。相较于单纯依靠制度设计推动数据流通,场景化应用为数据治理提供了更具实践弹性的探索路径。
从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的推进情况来看,许多场景往往围绕特定业务需求展开,在相对有限的应用范围内实现数据协同与共享。例如,通过在具体公共服务或城市治理场景中引入多部门数据协同应用,相关数据接口开放方式、共享流程以及安全审查机制能够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得到检验与优化。这种以场景为单位的实践探索,使得公共数据能够在真实环境中进行小范围试验,并通过应用效果评估不断调整数据治理方式。随着实践不断推进,一些在场景中验证有效的数据共享模式、协同机制和治理规则也逐步被总结和推广。由此,场景不仅承担着应用落地的功能,也成为公共数据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试验平台。通过“试验—评估—扩散”的渐进路径,原本限于局部应用的经验能够逐步转化为更具普遍性的制度安排,从而为更大范围的数据流通与价值释放提供可复制的实践基础。
在这一过程中,公共数据不再停留于“原则性开放”或“形式化共享”,而是在具体应用中通过持续运行与评估逐步实现价值转化。这种以场景为载体的渐进式探索路径,更符合公共数据安全、合规与风险可控的治理要求。
公共数据价值化并非单一技术或制度问题,而是一项涉及治理理念、运行机制和实践路径的系统工程。从“公共数据跑起来”的实践可以看到,场景并不是公共数据治理的附属环节,而是连接数据资源、制度安排与价值创造的关键。从运行逻辑看,“场景先行”之所以构成公共数据价值释放的关键机制,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场景重塑数据供需结构。通过明确问题目标,使数据需求具体化、结构化,提升数据供给精准度。其二,场景重构多主体协同框架。通过界定参与边界与责任分工,为协同提供现实载体,降低组织间不确定性。其三,场景推动治理规则动态生成。在持续运行中,数据共享边界与风险控制机制不断校准,制度由此具备现实适配性。只有将场景培育置于数据要素价值化的核心位置,推动以用促通、以用促治,公共数据才能真正“跑起来”,并在服务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中持续释放应有的公共价值。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利益相关主体的价值共创路径研究”(23BTQ091)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