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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明言(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京津冀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关键在于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强有力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京津冀肩负着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使命和责任。完善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机制。《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方向。要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一是京津冀三地共同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推动前瞻性创新试点示范项目落地雄安,推动创新型、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向雄安转移。二是京津唱好“双城记”,将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相结合,共同打造区域发展高地。三是将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河北环京地缘优势相结合,建立紧密的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格局,明确围绕化工产业、生物制药、临港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强创新合作。
完善区域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要将创新的供给侧和需求侧有机结合,强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协同互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一是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新模式。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平台。二是完善区域创新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完善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机制。完善区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相关工作机制和创新型人才发展长效激励机制。
完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机制。要将创新型领军企业作为协同创新的引领者、高质量发展的先锋和创新要素的整合器。一是完善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雏鹰—瞪羚—独角兽—小巨人企业培育梯队,共建区域高成长高质量科技企业培育库。二是完善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机制。强化企业在协同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成为创新决策、创新组织、创新人才引育、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三是健全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快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完善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机制。要促进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催生新产业。一是健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敏捷响应、快速转化机制。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二是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机制。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供需捕捉机制,加速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三是完善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促进机制。提升北京科技成果在津冀转化的效率和比重,按领域和成熟度细分,精准对接津冀的产业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京津冀产业协作机制
京津冀作为我国重要的产业发展高地,产业协同发展是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支撑,旨在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机制。要提高产业链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性。一是完善重点产业链协同合作机制。京津冀联合成立产业协同专题工作组,建立产业链跨区域“链长制”。三地分别牵头发展重点产业链,形成紧密的产业协同推进格局。二是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对接合作机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合作模式创新,带动整个产业链技术升级和价值提升,形成跨产业、跨区域的联动发展模式。三是建立跨区域、跨部门产业链联合招商机制。破解产业链“堵点”“卡点”,共同打造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区域产业链。
完善区域内部产业转移与承接机制。要促进区域生产力空间布局优化,推动产业转移与承接,实现产业融合与协调发展。一是完善区域产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共建产业转移税收分享制度,推动产业转出地与承接地之间合作项目利益实现相对合理分享。二是完善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平台建设机制。以共建产业园区为抓手,打造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试验区等重点产业转移承接平台。三是完善市场化承接产业转移机制。构建区域内统一的产业转移信息共享平台,实时发布产业政策、项目需求、企业动态等信息。
完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机制。要将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为产业深度分工的载体、产业创新的策源地、优质企业的聚集地、重大创新项目的承载地和区域经济发展高地。一是完善重点集群发展机制。以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为目标,共同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集成电路等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二是完善集群联合培育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招商机制,推动成立京津冀集群联盟。三是完善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机制。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区域制造业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转型发展。
完善产业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机制。要推动各种产业资源要素根据市场需求和效益原则,流向最有效率的地区、产业和企业。一是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机制。提升区域市场开放度,完善要素流动市场制度和规则,确保各类产业资源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二是完善区域整体营商环境优化机制。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加公平、有序、开放的市场环境,提升民营经济活跃度。三是完善国际资源要素集聚机制。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向京津冀集聚,促进区域产业与国际先进产业对接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