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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祖君(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债务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平衡是债务总量、结构、效益与经济发展水平、阶段、导向的系统性适配,核心在于坚持系统观念。在经济收缩期,通过构建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杠杆,扩大政府债务水平,发挥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在经济扩张期,通过做大经济总量稀释政府债务风险,形成以规范举债支撑发展、以高质量发展稀释债务的良性循环。“十四五”时期我国形成了立体化的债务治理格局,为“十五五”时期深刻复杂变化发展环境下的债务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科学把握并实现债务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平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
近年来,我国财政逆周期调节精准有力,政府部门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效发挥了经济增长“压舱石”作用。财政赤字率从“十四五”初期的2.7%科学调整至4%,5年间累计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9.4万亿元,有力支撑了15万个重大项目建设。债务总量的合理扩张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了强劲动力。同时,以底线思维统筹“遏增量”与“化存量”,存量风险化解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降至10.5万亿元,据有关测算,2025年末估计已降至7万亿元—7.5万亿元。融资平台转型也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25年6月末,全国超六成融资平台实现退出。风险底数的清晰化和处置机制的成熟化,为经济平稳运行加装了“稳定器”。另外,债务结构与成本大幅优化,地方债务置换将高息、短期的隐性债务转化为低息、长期的政府债券,置换后平均利息成本降低超2.5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末,我国政府负债率仅为68.7%,远低于G20国家118.2%的平均水平。这表明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赢得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主动。
但是,实现债务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平衡仍面临结构性挑战。一是举债环节存在资源错配。部分发展潜力大、项目储备足的地区受制于债务率约束,举债空间受限;而部分地区虽有政策倾斜,却缺乏具备市场化收益的优质项目支撑,债务额度分配与区域发展需求还不匹配。在化债攻坚期,部分地区财政资源过度向偿债倾斜,客观上对新增投资形成了“挤出效应”,面临化解存量与做优增量的“双重挤压”。如何在控风险前提下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是亟待破解的难题。二是用债环节投入产出效率不足。部分资金未能精准聚焦高乘数效应的关键环节,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有效用债的核心是形成优质资产,而当前资产生成的质量与预期仍存在落差,部分专项债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收益测算不审慎,导致建成后实际运营收益不及预期,削弱了债务自我循环的可持续性。三是偿债环节存在财源“空窗”。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土地出让收入面临趋势性调整,而数据资产、股权收益等新型偿债资源尚未形成规模化支撑。部分领域项目风险与财政风险尚未完全隔离,当项目经营收益不足时,偿债压力易向一般公共预算传导,影响财政运行的整体韧性。
因此,要实现债务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平衡,需重点做好“三篇文章”。一是控源头。提升债务资金配置效率,科学设定债务限额,建立与地区财力水平、风险状况更相适应的举债机制。在投向上坚持“新老并举”:既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与新质生产力培育,支持智能经济、绿色能源等领域的发展,又兼顾必要的公益性基建补短板,支持乡村振兴、民生设施建设,同步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管过程。增强投入产出匹配刚性,完善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管理,将“借、用、管、还”各环节纳入闭环监控。强化穿透式监管与绩效评价,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债务产出效益与经济增长联动的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额度分配的重要依据,确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三是强制度。增强政策协同与平衡韧性,加强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统筹协调,构建起保障债务规模与经济增长动态匹配的制度屏障。通过特别国债等工具补充银行资本金,提升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实现财政金融的良性互动。完善债务管理法律体系,加快推进隐性债务与法定债务合并监管,消除监管盲区。严格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倒查机制。
